石审管批字〔2024〕184号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排水管网滨河大道段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复
时间:2024-12-16 11:40 来源: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号:

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石嘴山市惠农区排水管网滨河大道段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专家审查,基本同意《石嘴山市惠农区排水管网滨河大道段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项目概况

石嘴山市惠农区排水管网滨河大道段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404-640205-04-01-365810)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①黄河大桥泵站至第二污水厂段铺设管道7147米;砌筑阀门井5座、排气井9座、排泥阀井4座、排泥湿井4座。②新建应急水池1座,总容量约9万立方米,设置围栏463米,配套建设泵站1套。③黄河大桥泵站至拟建应急水池段铺设管道1213米;砌筑阀门井3座、排气井2座、排泥阀井1座、排泥湿井4座。④新建滨河大道水系简易排水提升泵站1座,选用De1000PE管拉管施工穿越滨河大道,总长232m,铺设阀门井1座、消能井1座,八字出水口1座,开挖明渠20米。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6.49hm²,其中永久占地2.81hm²,临时占地3.68hm²,占地类型为城市交通用地、城市绿化用地。工程建设期总挖方4.72万m³,填方8.68万m³,外购土方3.96万m³。工程总投资5686.04万元,土建投资4919.22万元。项目计划于2024年9月开工,2025年12月完工,总工期16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22.27万元,工程措施0.18万元,植物措施1.54万元,临时措施14.57万元,独立费用5.33万元,基本预备费0.65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免征情形。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6.49hm2;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三)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四)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五)同意建设扰动地表面积6.49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为67.78t。

(六)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5%。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管线工程区和附属设施区2个水土流失防治分区;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请你单位按照《报告书》,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在项目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并严格执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三)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开挖土石方总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