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惠农区综合执法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惠农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专家审查,基本同意《惠农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提出以下批复意见。
一、项目概况
惠农区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12-640205-04-01-448650),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项目为改建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改造建设惠农区城区的小区庭院中低压管网23.988km,涉及居民用户4639户;改造7座老旧调压站设备;改造1座惠农末站设备及控制系统;修复改造40km中压管道阴极保护;改造康乐路(西环路—南大街)De200燃气中压管网823m,改造DN800、DN600、DN400、DN300钢筋混凝土Ⅱ级排水管网1892m,改造De160、De315、De400PE给水管网1207.5m,改造螺旋焊管DN500、DN600供热一级管网1392m;改造西大街(北大街-西环路)PEDN200燃气管道936m,改造DN600、DN400、DN300钢筋混凝土Ⅱ级排水管1830m,改造De315、De225、Del10PE给水管网784m,改造螺旋焊管DN300、DN200供热一级管网846m。
项目总占地面积9.5hm2,均为临时占地,占地类型为住宅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建设期开挖土石方12.74万m3,回填土石方10.65万m3,弃方2.09万m3(废弃面包砖送至红果子垃圾处理厂、礼河乡新建养殖场处理,废弃沥青送至红果子镇宁夏永兴源公路材料有限公司处理)。项目总投资4932.85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29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60%,剩余40%由惠农区政府自筹。本项目已于2023年9月开工,2024年11月完工,总工期15个月。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项目水土保持概算总投资为101.9万元,其中:临时措施95.9万元,独立费用6万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宁财规发〔2017〕12号)第十二条第4款的规定:“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项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故本工程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9.5hm2;
(二)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
(三)基本同意对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及施工工艺与方法等的分析与评价;
(四)同意对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评价和界定;
(五)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和方法,项目建设扰动面积9.5hm2;可能造成新增水土流失量190t,水土流失重要防治时段为施工期。
(六)同意本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指标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基本同意设计水平年的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4%。
(七)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为主体工程区1个防治分区;
(八)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方法、编制依据。
三、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要求
(一)请你单位按照《报告书》,加强工程建设中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尽量减少地表扰动和对植被的损坏,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二)在项目验收和投产使用前,你单位应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并严格执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在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三)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水土保持措施、开挖土石方总量等发生重大变化的,你单位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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