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审管批字〔2024〕165号关于宁夏中和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区400MW_8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配套设施升压站及220kV送出工程核准的批复
时间:2024-11-20 08:55 来源: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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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中和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宁夏中和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区4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220kV升压站及线路工程配套项目的请示》(宁夏中和电力办字〔2024〕0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办〔2017〕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中和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区4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配套设施升压站及220kV送出工程。

(项目代码:2411-640205-28-01-651525)。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宁夏中和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区4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建设项目已经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备案,为了有效提升电力系统调峰备用容量,促进新能源消纳,加快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实现清洁能源一体化配套发展,保障项目并网投运,建设宁夏中和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区400MW/800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配套设施升压站及220kV送出工程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点

石嘴山市惠农区简泉农场。

四、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拟建设1座220kV升压站,建设外送线路3.56km,起点为兰山220kV变电站220kV构架(南起第一间隔),终点为待建中和共享220kV变电站220kV构架。路径全线采用单回路架设,其中架空线路长3.47km,电缆长0.09km。工程导线采用2×JL/G1A-400/35钢芯铝绞线;地线推荐采用2根48芯OPGW光纤复合架空地线。电缆采用2×ZC-YJLW03-127/220-1×800mm²单芯交联聚乙烯绝缘铜缆,电缆段采用直埋方式敷设,随电缆敷设2根48芯ADSS光缆。新建铁塔12基。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投资6681万元,资金来源为:宁夏中和电力有限公司自有资金1336.2万元,占比20%,其余80%资金银行贷款解决。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宁夏中和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区400MW/800

MWh共享储能电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205202400004号);

(二)《石嘴山市惠农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石嘴山市惠农区中和共享储能220KV送出线路工程路径征求的函〉的复函》(惠自然资源函字〔2024〕73号);

(三)《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宁夏中和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区400兆瓦/800兆瓦时(一期300兆瓦/600兆瓦时)共享储能电站建设项目接入系统设计评审意见的通知》(宁电发展〔2023〕666号);

(四)石嘴山市地震局、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惠农区人民武装部、石嘴山市惠农区文化体育旅游广电局关于线路路径的意见。

七、项目建设时间

2024年12月-2025年5月。

八、其他要求

一是请你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环评、水保、征占用地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是请你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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