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审管批字〔2024〕114号关于宁夏石嘴山龙泉变电站110千伏3号主变扩建工程的批复
时间:2024-08-20 09:10 来源: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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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石嘴山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宁夏石嘴山龙泉变电站110千伏3号主变扩建工程核准的函》(石供网〔2024〕85号)收悉。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办〔2017〕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宁夏石嘴山龙泉变电站110千伏3号主变扩建工程。

(项目代码:2408-640911-04-01-189103)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宁夏石嘴山龙泉110千伏变电站现有主变2×50兆伏安,主要为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崇岗工业园区负荷供电。截至2023年底,龙泉变最大负荷为69.81兆瓦,已不满足N-1,根据负荷预测结果,预计2024年新增负荷约为28.55兆瓦,为满足新增负荷接入需求,建设宁夏石嘴山龙泉变电站110千伏3号主变扩建工程是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石嘴山大武口区。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龙泉110kV变电站主变远景容量3×50兆伏安,前期已建2台容量为50兆伏安的主变压器(1#、2#主变)。本期扩建龙泉110千伏变电站3#主变,容量50兆伏安,电压等级110/35/10千伏;扩建110千伏主变进线间隔1回,35千伏出线间隔6回,10千伏出线间隔8回。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静态总投资1983万元,动态总投资2002万元。由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关于宁夏石嘴山龙泉变电站110千伏3号主变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宁电经研字〔2024〕124号);

(二)《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宁夏石嘴山龙泉变电站110千伏3号主变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电配网〔2024〕413号)。

七、项目建设时间

2025年2月-2025年12月。

八、其他要求

一是请你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水保、环评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是请你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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