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石嘴山市惠农区主城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石住建函字〔2024〕3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原则同意《石嘴山市惠农区主城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石嘴山市惠农区主城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代码: 2405-640205-17-01-432006)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项目的实施,对于改善惠农区主城区基础设施管网建设,保障居民和企业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经济发展都有重要意义。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区改造范围包括:静宁街(小转盘-西安路)、静宁街(沈阳路-兰州路)、新建路(康乐路-石大路),以及市一中热力站、水厂热力站、警苑热力站、二小热力站、嘉丰园热力站、育才热力站、泰和苑热力站、石油公司热力站、华祥热力站、二十一中热力站、惠通热力站、园艺B区热力站、区北热力站。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共改造燃气管网2276m,供热管网6387m;热力站改造更新设备13座,配套建设阀门井、散阀室等,并对破坏路面进行恢复。其中:静宁街(小转盘-西安路)段改造供热管网2453m、燃气管网1226m;静宁街(沈阳路-兰州路)段改造供热管网2100米、燃气管网1050米;新建路(康乐路-石大路)段改造供热管道1834米。
五、计划建设工期
2024年8月-2025年12月。
六、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估算投资6385万元,其中:工程费5452.57万元,其他费459.47万元,预备费472.96万元。
资金来源为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47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915万元。
七、项目管理
(一)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履行主体责任,积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管理,并根据资金落实情况,科学合理组织施工,避免新增债务,形成债务风险。
(二)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三)请据此批复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在初步设计阶段,要结合实际需要,进一步细化优化设计方案和概算投资。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2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石嘴山市惠农区主城区地下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 | ||||||
设计 | √ | √ | √ | ||||
监理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设备及 安装工程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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