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乌玛北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恳请审查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大武口拦洪库中域主坝改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申请》(宁乌高发〔2023〕12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组织石嘴山市水务局和有关专家对《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大武口拦洪库中域主坝改建工程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和《评价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大武口拦洪库中域主坝改建工程(项目代码:2208-640200-18-01-946494)主要对大武口拦洪库中域坝体相关建筑物进行改移,包括滨湖路、第二农场渠及渠堤步行道。为保证高速公路与包银高铁并行段最小净距50米的要求,高速公路线位平行包银高铁布置,在山水大道至星光大道段以小角度与滨湖公路及第二农场渠交叉,且由于高架桥上跨方案对现状第二农场渠渠道的运行安全、后期巡检及后续相关工程建设存在较大影响,需对现状滨湖路及第二农场渠作改移处理。项目将中域与新域之间段滨湖大道、第二农场渠向西北侧进行改移,改移水平距离最远为64m。改移后的滨湖大道与第二农场渠依旧并行,改移后滨湖公路中心距高速公路中心 26.9m,第二农场渠中心距高速公路中心53.3m。改移段滨湖路全长1520m,改移段乌玛高速路基起止桩号为K60+349.8,终点桩号K61+688.5。
二、防洪标准
根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乌玛高速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公路工程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设计时速100km/h,路面宽度26m,沥青混凝土路面。大武口拦洪库中域段乌玛高速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100年一遇,施工期防洪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
三、防洪影响分析及评价结论
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的评价结果,主要意见如下:
(一)与有关规划符合性影响评价
乌海至玛沁公路惠农(蒙宁界)至石嘴山段大武口拦洪库中域主坝改建工程符合贺兰山东麓防洪工程相关规划,符合石嘴山市星海湖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工程建设满足规划中保护区和保留区的容许开发目标。
(二)对蓄滞洪区运用影响评价
改移的第二农场渠、滨湖公路和人行步道均侵占中域库容,大武口拦洪库中域常水位1098m时,占用正常蓄水位下的库容为2.88万m³,50年一遇洪水位1099.65m时,占用库容6.41万m³,100年一遇洪水位1100.53m时,占用库容9.48万m³,经计算,正常蓄水位下库容占比为0.38%,设计洪水位下总库容占比为0.39%,校核洪水位下总库容占比为0.42%,分别抬高水位0.026m、0.024m,对中域拦洪库有一定影响。
(三)对防洪工程影响评价
中域1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为1100.53m,考虑波浪爬高及安全超高后,大坝设计标高为1102m,改移后滨湖路设计路面高程1102.70-1103.19m,高于原滨湖路0.7-1.19m,高于大武口拦洪库100年一遇校核洪水位2.17-2.66m,本次新建乌玛高速路基设计标高高于设计滨湖路0.1-0.3m,改移后的滨湖路和乌玛高速路面均高于原滨湖路高程,满足大武口拦洪库防洪要求。
(四)施工期对防洪的影响评价
工程设计施工期为36个月,工期较长,跨越汛期、非汛期。施工期间的一些临时工程,如施工栈桥、施工围堰及施工区内临时房屋、施工便道、湖区内堆积的一些施工物料、施工弃渣及施工设备等都是有碍行洪的障碍物,一旦发生大洪水,这些临时建筑物必然会阻碍库区内洪水的顺利下泄,对库区防洪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四、工程影响防治和补救措施
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与补救措施。
(一)改移的第二农场渠、滨湖公路和人行步道均侵占中域库容,经计算,设计洪水位下总库容占比为0.39%,校核洪水位下总库容占比为0.42%,分别抬高水位0.026m、0.024m,对水库库容有一定影响,建设单位需与星海湖管理部门进行协商并征得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因修建乌玛高速公路而使拦洪库受影响的改移段坝体、渠堤将被换填或新筑,坝体、渠堤及其他路体填筑前进行基础处理,清除建基面上的不符合回填土要求的材料,建基面下粘性土及细沙要被换填,满足基础处理及基础承载力要求。在基础换填后,坝体建设相关指标必须满足《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20)的有关要求,对于中型水库大坝的建设,坝体填筑粘性土压实度不得小于96%,砂砾石的密度不应低于0.75。
(三)项目建设应征求河道管理部门意见,第二农场渠的相关补救措施方案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工程建设方案应当报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并与本项目同步实施,同步投入使用。
(四)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围堰、施工临时设施等占用防洪库容的建筑物,清理施工场地,推平施工道路,彻底清除弃土弃渣,恢复库区原貌,并经当地水行政部门验收。
五、有关要求
(一)考虑防洪影响,主坝改移工程必须在非汛期施工,并根据项目工期安排,编制《施工度汛方案》,报河道管理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尽量避免污染大武口拦洪库,充分考虑挖基土的处理,集中清运,防止泄露到水体中,对大武口拦洪库水质产生影响。减少施工机械的跑、冒、滴、漏,施工作业时产生的油类、固体废物等污染物应清出外运,严禁倾倒于大武口拦洪库中。
(二)主坝改移工程位于星海湖国家级湿地公园,线路穿越湿地公园湿地保育区、合理利用区。工程施工应避免破坏湿地公园内自然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少项目实施对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施工期间,你公司应安排专业人员加强汛情、凌情监测,在上游有洪水泄入水位上涨时,及时通知施工方做好应急防范及沟道疏浚等措施,将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确保工程顺利完成。
(四)工程完工后,你公司应及时向水行政部门报送项目竣工资料,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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