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德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核准平罗县德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红崖子绿电园区5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和35kV外送线路工程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宁政发〔2017〕32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7〕153号)文件,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平罗县德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红崖子绿电园区5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和35kV外送线路工程。
(项目代码:2605-640221-04-01-644634)。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平罗县德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红崖子绿电园区50MW光伏发电项目于2024年3月12日经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2403-640221-04-01-423087),为了保障该光伏发电项目正常运行,同意建设平罗县德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红崖子绿电园区50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和35kV外送线路工程。
三、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红崖子乡。
四、项目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建设1座35kV升压站及1回35kV送出线路。新建35kV线路起点为已建永乐220kV变电站,终点为光伏厂区新建35kV升压站,线路全长15km,其中:架空线路13.41km,电缆线路1.59km。
五、项目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166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六、项目核准相关文件
(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64022120240523056号)。
(二)《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关于印发平罗县德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红崖子绿电园区50MW光伏发电项目接入系统设计报告的评审意见的通知》(石供发展〔2024〕259号)。
(三)《平罗县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关于平罗县德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红崖子绿电园区50MW光伏发电项目35kV外送出线路工程路径选线规划意见》(平自规发〔2025〕13号)。
(四)《平罗县文物局关于平罗县德启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红崖子绿电园区50MW光伏发电项目35kV外送出线路工程路径压覆文物情况的报告》(平文物函〔2026〕20号)。
(五)平罗县自然资源局、平罗县水务局、平罗县交通运输局、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平罗县红崖子乡人民政府关于项目线路路径的意见。
七、项目建设时间
项目建设年限为2026年,时间控制在6个月内。
八、其他要求
一是请你公司在项目实施前,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办理规划、水保等相关手续,手续不全,不得开工建设。二是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出变更申请。禁止擅自对本核准文件核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作变更。三是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的项目,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四是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五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六是请你公司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等动态信息。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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