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6年3月4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6年3月4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2026年3月4日-2026年3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2-2688797(勘验评审服务科周伟、李梦鸽)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204(勘验评审服务科)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 件 名 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环评文件类型 |
1 |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60万只蛋鸡育雏标准化养殖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石审管批字〔2026〕54 号 | 2026.3.4 | 环境影响报告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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