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2026年2月4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时间:2026-02-04 15:23 来源: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2420262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勘验评审服务科周伟、李梦鸽。

联系电话:0952-2688797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政务大厅二楼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惠农区礼和乡河道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

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第七排水沟

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人民政府

宁夏泽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惠农区礼和乡河道治理2025年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2504-640205-19-01-518562)位于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第七排水沟,起点坐标E106°48′34.258″N39°2′27.528",终点坐标E106°49′8.387″N39°3′33.681″,治理长度2.2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沟道清淤疏浚、生态岸坡修复工程。

项目总投资为643万元,均为环保投资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全面落实“六个标准化”扬尘防控措施。设置施工围挡,临时运输道路及时洒水降尘,临时土方、施工材料等临时堆放时采取苫盖措施,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四级及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作业。废气(粉尘)排放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合理安排清淤工序施工时间,清淤过程以及淤泥拉运过程喷洒除臭剂,降低淤泥散发的臭味。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租住民房污水收集设施收集处理,施工期不产生施工废水。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临近河岸右侧零散户敏感点采取设置移动式声屏障。施工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限制要求。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清淤产生的淤泥由专用密闭防渗漏运输车辆运至《石嘴山市惠农区第七排水沟滨河湿地(银河村段)生态修复工程》湿地岛连接填方使用;除草、杂物清理集中清理收集后运至一般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工期,避开丰水期施工,减少项目施工对沟道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线范围内活动,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实施生态岸坡修复工程河道两侧斜坡式驳岸修整面积17600㎡,水生植物种植面积共计17600㎡。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临时占地,需对现状道路损害地方进行修补压实。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