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小作坊)的公告
石嘴山市惠农区不老鸡熟食店等776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小作坊)有效期届满后未申请延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相关规定,我局将依法对以上《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予以注销,未缴回的许可证件作废、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经营主体名单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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