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主题,积极履职尽责、大胆克难攻坚,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石嘴山市获评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市司法局先后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被人社部、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党的领导,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研究部署贯彻落实举措,共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专题研讨6次、专题学习讨论80余人次。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治市专题培训班,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推动全市干部法治素质能力稳步提高。二是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督察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作用,提请召开委员会及委员会办公室会议5次,制定《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工作要点》《石嘴山市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任务分工方案》等,推动自治区“一规划两方案”深入落实。三是加强责任落实和督察考核。推动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巡察、重点督查计划,组织开展专项督察、交叉互查、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案卷评查、第三方评估4次。制定《石嘴山市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石嘴山市关于自治区法治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工作与示范创建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工作机制,高质量完成整改工作,完成率100%。
(二)坚持厉行法治,全面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是打造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样板”。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将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作为“头号工程”,全力培育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组织市本级申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7个,先后召开工作推进会3次,全面补短板、强弱项,成功创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二是切实抓好重点领域立法。积极配合自治区开展立法调研,先后协调相关部门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地震预警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等14部法规规章提出了修订完善的意见建议。配合制定《石嘴山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面向三县区、各部门征集46条修改意见,确保《条例》制定程序合法。加强政府立法工作,征集政府立法规划、年度计划项目,开展前期调研,为制定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项目打好基础。三是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推动公布《石嘴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后评估工作,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等141件,备案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备案审查县区、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废止及宣布失效市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四是着力提升依法决策能力。持续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服务依法决策作用,提出专业法律意见689件次。建立公职律师统筹调配使用资源先进经验被司法部推广,王刚常委作出重要批示。探索建立司法所长担任乡镇(街道)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全区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制度观摩推进会在我市举办,石嘴山市先进经验在全区推广,基层依法治理能力有效提升。五是全面推进专项治理。筹备召开全市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部署会,提请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行政应诉工作情况,制发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按月通报工作情况,分析败诉案件原因,印发督办函12件、月报5期。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发《石嘴山市行政应诉工作办法(试行)》,办理全市行政应诉案件251件,败诉率16.7%,专项治理以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提升执法水平,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接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组织各部门开展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对执法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举办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开展线上执法培训,通过率达83.2%。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开展执法人员资格专项清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共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执法人员64名,评查行政处罚案卷150余本,持续规范执法行为和执法程序,报送自治区并获评优秀的行政处罚案卷占全区行政处罚案件评查优秀案卷数量的30%。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完成对4个鉴定机构、2个公证处监督检查,印发检查通报,督促全面整改。强化政务公开,年度公开信息70余条。三是严格规范刑事执行。圆满完成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党的二十大等重要时间点的维稳安保工作,确保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开展社区矫正心理疏导、公益服务等有益探索,监管质量明显提升。开展社区矫正“一县(区)一特色 一所一亮点”品牌创建,打造了“113”社区矫正新路子、“以案释法我来讲”、“不负芳华 温心矫治”等社区矫正品牌,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强化为民理念,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召开案审协调会14次,受理全市行政复议案件63件,结案率100%,纠错率36.5%。推进行政争议调解,成立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率达73%,位列全区第一。二是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调解九进 服务万家”活动,持续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打造乡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158个。全面攻坚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实现标准化率100%。2022年,全市共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550件,调解成功率达97.8%。医疗纠纷调解先进经验在全国市域社会治理论坛上作经验交流。
(五)坚持服务群众,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效。一是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快推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步伐,智能公共法律服务终端实现全覆盖,“7×24”小时法律服务体系逐步建成。二是做优做强法律援助。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2022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4829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184件,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578万元。强化律师队伍监督管理,在全区率先开展“律师政治审查”。三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建立“1+3+X”领导干部学法清单,组织“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开展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暨“12·4”国家宪法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全民反诈·你我同行”等主题宣传活动。推进全区法治文化警示教育基地、黄河法治文化带石嘴山段建设,持续做强普法宣传特色品牌。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政府立法工作相对滞后,公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实效性有待提高。二是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发挥不明显,监督质效不高。三是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供给不够均衡,“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作用还有待进一步发挥。四是法治文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创新,法治文化阵地的挖掘、培育力度不足,缺少典型性、带动性的“拳头”作品。五是法治宣传形式较为单一,宣传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市司法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石嘴山新篇章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一)聚焦政治统领,永葆绝对忠诚政治本色。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实政治轮训和干部教育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采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支部集中深入学、青年读书分享会交流学、引导干部自学等方式,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二)聚焦依法治市,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探索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实务讲堂,加强对全市法治工作人员业务培训,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学习宣传。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巩固提升已获评示范项目,确保取得优异成绩。筹备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加强与各协调小组和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络,强化任务协同、工作联动、情况互通、信息共享。扎实跟进“一规划两方案”重点工作任务,加大法治建设监督问责与考评力度,用好基层治理指标体系,推动责任落实。
(三)聚焦执法监管,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法、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行政裁量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行使和裁量基准适用,适时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动及执法部门间案卷互查互评工作,着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监督作用,保障行政复议决定得到有效执行。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案件办理平台全面使用,提高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水平。
(四)聚焦依法治理,维护和谐稳定社会环境。持续深化“塞上枫桥”调解品牌建设,继续加大“一站式”矛盾纠纷中心建设力度,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整合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资源力量,研究加强行政调解、商事调解政策措施,持续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实质化解。巩固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督促各级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确保出庭率达100%。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推进法治社矫、平安社矫、精准社矫、智慧社矫建设。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统筹协调和指导作用,持续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五)聚焦司法为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验收,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全社会的示范带动作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探索推广公共法律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商圈。加强律师队伍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广大律师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保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提高法律援助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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