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市司法局荣获全国“七五”普法先进集体,“专业+行业+X”调解模式评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强化监督管理 法律服务有温度更有力度”在全区政法领域深化改革推进会上作交流发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获得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央第四督导组支树平组长点赞。
一、2021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政治引领,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首题必政治”常态化学习制度,局党组中心组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举办全市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全局累计开展各类学习20余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内容,着力提升干部法治思维。二是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认真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责,筹备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委员会办公室第四次会议,制定《法治石嘴山建设规划(2021-2025年)》《石嘴山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等重要方案,印制《石嘴山市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手册》等。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积极组织申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项目。局党组书记、局长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局党组先后召开6次党组会,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法治督察等重点工作。三是加强责任落实和督察考核。积极协调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市委年度督查计划,组织开展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案件评查等专项督查,高质量完成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及“回头看”督察,有力促进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二)展现法治担当,依法行政助推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切实抓好重点领域立法。开展立法项目征集,配合制定《石嘴山市物业管理条例》,面向各县区、各部门征集41条意见建议反馈市人大常委会,确保《条例》可操作性。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司法部、司法厅开展立法调研,先后协调相关部门就《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条例》等8部法规提出修订完善的意见建议。二是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文件合法性审核关,认真办理市政府办公室、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征求意见133件。先后组织对现行有效的769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有效维护法制统一。三是严抓备案审查工作。严格审查市政府各部门及县区政府报送备案的1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按要求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报备率100%。四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积极配合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标准》《市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着力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全年提供法律服务502次。
(三)提升执法水平,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接应用宁夏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组织各部门开展执法公示平台信息录入工作,对执法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组织更换全国行政执法证件,开展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363人参考,通过率76.05%。二是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成立评查小组,对各县区及36个行政执法单位的3773件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评查,对评查发现的问题督导相关执法部门整改落实,有效提升执法监督的严肃性。三是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执法规范年活动,组织社区矫正规范化专项执法检查,做实做细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在管在控。
(四)坚持服务群众,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一是持续加强“互联网+法律服务”建设。建成352个公共法律服务站,配齐职能终端,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指尖办”。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开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等活动,今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13件、公证事项7993件。我市被列为全区法律援助异地协作试点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试点。二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实施“八五”普法,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等活动,组织全市国家工作人员参与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举办宪法、民法典等法律知识微信有奖竞答3期,参与人数达5万人次。提档升级宪法主题公园,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训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惠农区和平村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称号。三是有力有序推进疫情防控。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组建律师服务突击队,定期发布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的服务保障。
(五)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一是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有序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印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做好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成立市司法局行政复议案件审核小组,市本级全年处理复议申请27件,告知其他途径解决7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7件,案件调解率55%。二是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率先挂牌成立“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推动县区打造乡镇“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95个,乡镇(街道)“一站式”矛调中心实现全覆盖。持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行动,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605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271件,预防纠纷872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787件,调解成功率97.53%。
二、存在的问题
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协调力度还不够,部门协作配合不够顺畅,整体合力不强。二是立法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不足,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三是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不够,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水平有待提高。四是普法的针对性有待提升,普法力度及创新水平有待增强。
三、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市司法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为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谱写美丽石嘴山新篇章贡献法治力量。
(一)强化统筹协调,提升全面依法治市水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结合实际在全市举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暨依法治市培训班,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的职能作用,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工作任务。常态化落实党政机关年终述法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面提升领导干部及法治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专业素养。
(二)强化示范引领,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动各县区、各部门切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监督管理。发挥好法律顾问参谋助手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争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项目。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工作,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三)强化依法治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扎实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打造石嘴山特色矛盾多元化解“塞上枫桥”工作品牌,进一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构建“精准矫正”体系,做好管控、教育、帮扶工作,确保在矫对象无脱管漏管。
(四)强化司法为民,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持续做强“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和“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律援助品牌建设,着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深化公证业务“减证便民”改革,“上门服务”“最多跑一次”,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提高司法鉴定质量和公信力,推进仲裁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强化融合共治,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治宣传。做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加快推进黄河流域法治文化带石嘴山段建设及宁夏法治文化警示教育实践基地项目进度。实施法治乡村建设行动,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加强以案释法,实现释法有温度、普法有力度、服务有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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