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上午,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举办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市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培训。
会上,传达学习了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石嘴山市涉企行政检查备案制度(试行)》、解读了《2025年稳增长促发展 推进高质量执法攻坚年实施方案》、通报了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第一季度包容审慎监管案件办理情况、政策法规科副科长王惠以“准确把握政策文件精神 全面提升高质量执法水平”为题,对国务院涉企行政检查政策、市场监管总局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宁夏药品监督管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结合培训内容,侯建宁副局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正确理解实施高质量执法攻坚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实施高质量执法攻坚年行动是局党组落实市委稳增长、促发展攻坚年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各科室要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结合工作职责,要做好路线图,规划时间表,切实抓好推进和落实,确保攻坚年行动落地落细落实。二是准确把握涉企行政检查相关规定。在行政执法中,每一名执法干部要严格执行《意见》十个方面的规定,尤其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备案制度,合理确定行政检查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严格行政检查标准、程序,杜绝随意检查;严格控制专项检查,避免“走过场”、运动式检查;规范行政检查行为,防止逐利检查、任性检查,确保检查工作的合法、公正、高效。三是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规定,正确处理包容审慎监管工作原则,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通过既有温度,又有力度的高质量执法,树立有位有为有威的市场监管新形象。
本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执法干部在现场进行了充分的互动交流,对有效构建“预防为主、轻微免罚、重违严惩、过罚相当、事后回访”的执法模式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理解。第一季度,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办理不予处罚案件23件、从轻处罚39件、减轻处罚4件、约谈和警示教育20次、提醒告诫17次。(石嘴山市市场监管局 罗学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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