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乱象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市场监管
领域行业乱象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隐患和行业乱象专项治理,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构建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喜迎2019年中秋及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市局决定自2019年9月2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乱象百日攻坚行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中央有关扫黑除恶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整改要求,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紧密结合市场监督管理职责,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治,集中查处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件,使市场监管行业乱象得到有效治理,市场竞争秩序更加规范,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明显优化,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乱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杜兴会,副组长:张鸿奇、王利宁、丁学勇、辛闯,成员:刘力民、李忠福 、杨智群、马东元、杨淑梅、张国新、胡灵红、代正礼。领导小组下设督导组和行动组,督导组组长:张鸿奇,
成员:侯建宁、李金玉、罗雪珍、任国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督导、评估、问责工作。行动组组长:杨淑梅,成员由市局各业务科长、直属机构负责人、各县(分)局长、检测中心主任组成,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落实工作。市局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负责专项行动日常工作。
三、整治重点
此次专项行动要以扫黑除恶行业治乱为重点,强力抓好全市各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及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安全、标准计量、二手车市场、旅游景区等行业存在的无证无照、价格违法、虚假宣传、商业欺诈、制假售假等行业乱象行为综合治理(详见附件任务清单)。
四、方法步骤
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乱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从2019年9月2日开始到12月2日结束,分三个步骤实施:
(一)动员部署(9月2日至9月6日)。结合中央及区、市扫黑办反馈的问题及本系统梳理出的监管难点和行业乱象,认真研究制定切合实际、操作可行的专项行动方案。组织召开全系统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乱象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动员会,进一步提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以更加全新的面貌和扎实的作风投入到百日攻坚行动中。
(二)集中整治(9月6日至11月25日)。集贸市场整治采取“大兵团”作战的方式,由市局各分管领导亲自带领分管科室工作人
员深入到各自责任区域进行集中整治。各县(分)局在全局范围内集中抽调人员,对辖区内的重点集贸市场的环境卫生和经营秩序进行全面彻底整治,努力实现“整治一个、规范一个、巩固一个”的工作目标。市场经营环节行业乱象整治由市局分管领导依照各自职责分工,督导各县(分)局以查办大要案件为抓手,创新监管思路,拓宽执法领域,转变执法导向,积极深挖彻查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和扫黑除恶线索,做到彻底根治,打伞破网,坚决从严从重从快严厉打击各类市场违法经营行为。
(三)总结提高(11月26日至12月2日)。各责任单位要及时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力争形成有借鉴意义的工作经验,并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整改提高。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重要的工作任务,主动作为,快速行动,全面落实目标任务。各县(分)局要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分工,由局领导亲自带队,统一抽调人员,有组织、有计划、有重点的开展集中行动。同时,要加强内外联系协作,主动与市局包片领导及业务科室对接,积极协调城管、公安、交警等单位,加大力度,合力攻坚,全力打好百日专项行动攻坚战。
(二)加强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单位的密切协作,邀请新闻媒体记者同检查、同跟踪、同报道,既要大力宣传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取得的成效,还要及时
曝光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督导组在专项行动期间将不定期地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进行督查,对办法不多、措施不力,致使在整治工作中存在推诿扯皮、整治效果不明显或对各级扫黑办交办任务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在全系统内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
(四)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百日攻坚整治期间,各县(分)局要坚持值班制度,畅通通讯联络,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县(分)局要实行每周报告制度,于每周五12:00前上报本周工作小结;12月1日前将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等资料报送市局网络交易与广告监督管理科刘梦仙OA邮箱(联系电话:2037718)。
附件: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乱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任务分
工清单
附件
市场监管领域行业乱象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任务分工清单
序号 | 工作任务 | 整治措施 | 整治要求 | 责任领导 包干区域 | 落实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加强集贸市场环境卫生整治 | 1.收集深挖二手车、广告、民用煤、集贸等各类经营市场不正当竞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秩序、危害社会安全等涉黑涉恶涉乱线索。2.严格按照市创城指挥部近期工作要求,采取“大兵团作战”方式,对全市重点集贸市场环境卫生、市场秩序、食品安全进行一次彻底整治,实现“整洁、卫生、安全、文明”的工作目标。3.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市场开办方履行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督促市场开办方认真落实卫生设施建设、维修及日常管理职责。 | 1.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涉乱案源线索,努力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社会反响强烈的案件。 2.整治措施内容中2、3项按照市创城指挥部《关于开展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任务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石创城指挥部﹝2019﹞2号)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面开展集贸市场创城迎国检工作“三化”实施方案》(石市场监管﹝2017﹞164号)文件要求进行整治。 | 1.张鸿奇:人民路市场2.王利宁:百花市场;3.丁学勇:春晖市场;4.刘力民:锦林市场;5.李忠福:金山桥市场;6.杨智群:游艺街市场;7.马东元:河滨市场;8.杨淑梅:静安市场。 | 市局办公室、人教科、法规科、机关党委(工会)、信用科、价格科、食品安全科、网监科、质量科、餐饮科、药品科、特设科、医疗器械科、标准计量科、知识产权科、扫黑办、大武口稽查局、惠农稽查局;各分局抽调人员,市检测中心抽调人员。 | 2019年11月30日 |
2 | 加强食品生产流通监管 | 1.依据《石嘴山市食品药品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以商场(超市)、校园周边、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农村)食杂店为重点场所,严厉打击借节日促销过期变质、侵权假冒、“五毛”等问题食品,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购销台账等自律制度,切实把好流通环节安全进货关。2.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小作坊为重点单位,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对已获证单位,重点检查工艺配方、原辅料库、加工现场,严厉打击“两超一非”( 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添加剂,使用回收和过期食品、非食用物质)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无证无照制造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3.进一步巩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扎实推进生鲜肉追溯监管工作机制,对掺杂使假的“混合肉”、两证两章不全的“问题肉”坚决查处。 | 依法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办理各类案件。整治成效以案件通报、实地督查为准。
| 张鸿奇 | 牵头部门:食品安全科 落实单位:各县(分)局 | 2019年11月30日 |
3 | 加强餐饮安全监管 | 1.坚决取缔无证和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餐饮单位。以“四自”食品为重点,加强餐饮单位违法添加监管。2.与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学校食堂、小饭桌专项整治,强化安全提升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3.开展餐饮服务单位冷荤菜专项治理。严厉打击未经许可擅自加工、供应凉菜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指导有资质的餐饮单位做好 “五专”安全要求。做好中阿博览会、中秋国庆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 依法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办理各类案件。整治成效以案件通报、实地督查为准。
| 张鸿奇 | 牵头部门:餐饮科 落实单位:各县(分)局 | 2019年11月30日 |
4 | 加强药品安全监管 | 1.规范药品经营行为。重点检查尚未通过新版药品GSP认证的企业,按照新版药品GSP要求,全面排查经营质量管理各环节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处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药品销售去向不明等违法行为。2.规范药品使用单位日常行为。检查药品使用单位严把质量管理体系,监督药品使用单位严把进销存质量关。 | 依法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办理各类案件。整治成效以案件通报、实地督查为准。
| 杨智群 | 牵头部门:药品科 落实单位:各县(分)局 | 2019年11月30日 |
5 | 加强医疗器械安全监管 | 1.加大对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监督检查。严格审查进货渠道和产品注册证书、合格证明和验收登记情况,依法查处违规经营医疗器械行为。2.加强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疗检测器械、骨科植入物、口腔器械等产品购进渠道是否合法,是否使用无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 依法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办理各类案件。整治成效以案件通报、实地督查为准。
| 丁学勇 | 牵头部门:医疗器械科 落实单位:各县(分)局 | 2019年11月30日 |
6 | 加强保健食品及化妆品安全监管 | 1.依法查处经营假冒保健食品文号、标志以及未经批准声称特定保健功能产品及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未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经销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不符合相关规定,虚假夸大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2.规范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检查特殊用途、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或备案号是否真实、有效。查处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失效等化妆品。 | 依法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办理各类案件。整治成效以案件通报、实地督查为准。
| 丁学勇 | 牵头部门:医疗器械科 落实单位:各县(分)局 | 2019年11月30日 |
7 | 加强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 | 开展旅游商品销售市场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景区及周边餐饮场所未明码标价、强买强卖等违法行为,规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制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消费行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和秩序。 | 依法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办理各类案件。整治成效以案件通报、实地督查为准。
| 杨淑梅 | 牵头部门:网监科 落实单位:各县(分)局 | 2019年11月30日 |
8 | 加强“傍名牌”商品查处力度 | 依法打击仿冒知名产品及侵犯原创知识产权生产销售的“山寨”产品,对假借节日利用“打折销售”“返券销售”“让利销售”“抽奖”等各类名义进行的虚假宣传、发布虚假信息以及经销各种“特供”、“三无”标识等商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 依法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办理各类案件。整治成效以案件通报、实地督查为准。
| 李忠福 | 牵头部门:知识产权科 落实单位:各县(分)局 | 2019年11月30日 |
9 | 加强依法打击非法传销 | 1.进一步完善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加强部门联动,对群众投诉、求助和举报的传销行为积极处置,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结合“端点”行动,依法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2.严肃查处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行业利用垄断地位强制交易、强制服务以及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 依法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办理各类案件。整治成效以案件通报、实地督查为准。
| 王利宁 | 牵头部门:价格与反不正当竞争科 落实单位:各县(分)局 | 2019年11月30日 |
10 | 加强标准计量监管 | 1.开展商场超市、集贸市场计量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全市辖区大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在用的计量器具进行检查。2.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环境检测机构、机动车检测机构、食品检测机构等技术机构监督检查。 | 依法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办理各类案件。整治成效以案件通报、实地督查为准。
| 丁学勇 | 牵头部门:标准科 落实单位:各县(分)局 | 2019年11月30日 |
11 | 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 1.以大型商场、超市、宾馆、影剧院、旅游景区、娱乐场所为重点,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大检查。2.扎实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对未注册登记、定期检验、超使用年限气瓶坚决予以查封,及时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加大对茂盛源等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的,及时报告当地政府。 | 依法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办理各类案件。整治成效以案件通报、实地督查为准。
| 丁学勇 | 牵头部门:特设科 落实单位:各县(分)局 | 2019年11月30日 |
12 | 加强消费维权 | 创新工作机制,整合12315、12365、12331、12358、12330“五线合一”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及消费维权基层网络作用,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依法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办理各类案件。整治成效以案件通报、实地督查为准。
| 杨淑梅 | 牵头部门:网监科 落实单位:各县(分)局 | 2019年11月30日 |
13 | 加强价格监管 | 1.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积极构建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2.聚焦群众反映“热点”收费专项治理,以“沙湖大鱼头”为重点,对全市各类学校教育机构、公墓、医疗等行业超标准收费进行专项整治。 | 依法加大执法力度,积极办理各类案件。整治成效以案件通报、实地督查为准。
| 王利宁 | 牵头部门:价格科 落实单位:各县(分)局 | 2019年11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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