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时间:2026-05-20 11:03 来源: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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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在2026年企业年报监管工作中,发现宁夏饭饭的饭餐饮有限公司2023年、2024年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2026年2月28日,我局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公告》,要求当事人于公告发布30日内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相关事项,截至2026年3月30日,当事人仍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公示2023、2024年的年度报告。2026年4月1日经立案调查,该企业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其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一款“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企业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拟对该市场主体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五)项“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采取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门户网站等刊登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件材料中载明原因和经过。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的规定,现向宁夏饭饭的饭餐饮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宁夏饭饭的饭餐饮有限公司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听证。如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952-2051383

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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