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部门名称 | 收费单位名称 | 单位 性质 | 收费 项目 | 收费 性质 | 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 | 收费 标准 | 标准制定 方式及部门 | 政策 依据 | 备注 |
1 | 石嘴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 本级 | 政府部门 |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项目用地许可证;项目总评图 | 10元、15元、30元35元/每平米 |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人防办 | 宁夏回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规定》实施办法 |
石嘴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
清单编制说明
1.部门名称:石嘴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收费单位名称:本级
3.单位性质:政府部门
4.收费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5.收费性质:行政事业性收费
6.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项目用地许可证、项目规划图、项目申报一张表(单)
7.收费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规定》实施办法,第十条各类新建民用建设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及减免规定:一是住宅、政府投资或社会兴建的非营业性公用、公益建筑,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收取。二是各类商用、营业类用房以及10层以上非营业性民用建筑(不含住宅),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收取;10层以上营业性民用建筑(不含住宅),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5元收取。三是对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并经有关部门批准认可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性住宅(安居工程);新建的幼儿园、中小学教学楼、儿童福利院、养老院、非盈利性医院医疗用房以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收取。四是对临时民用建筑;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的商品住宅以及因遭受水灾、火灾、地震等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予以免收。
8.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建设厅、人防办
9.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规定>实施办法》
10.如本部门收费项目由其他部门或单位执收情况。请在备注栏标明。
石嘴山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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