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审批事项
项目名称 | 类别 | 行 使 依 据 | 所需要材料 | 法定时限(个工作日) | 承诺事项(个工作日) | 收费依据和标准 | 承办部门 |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资格认定 | 行政许可 |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 | 按管理权限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 在受理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作出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 | 在受理申请报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不收费 | 创业与就业促进科 |
(二)法规: | (1)《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申请书; | ||||||
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部第28号令); | (2)机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 | ||||||
3、《宁夏回族自治区创业与就业促进条例》; | (3)专职工作人员个人情况登记表、从业资格证、毕业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 ||||||
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才市场条例》; | (4)机构所在地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证明; | ||||||
(5)机构活动场所的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 |||||||
(6)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 |||||||
(7)法律、法规及受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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