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赟、倪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扭转灵活就业群体边缘状态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围绕19号建议内容严格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办理程序、时限和要求。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商讨方案举措,高质量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一是印发《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处级干部包抓县区稳就业保民生促增收工作的通知》《石嘴山市重点群体就业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贯彻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劳动关系运行监测,规范中小企业用工、新业态劳动用工,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灵活就业人员在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就业的,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社会保险是企业与职工应尽的法律义务。目前自治区已基本完成社会保险信息化系统建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也正式上线运行,全区139.9万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数据资源全部并入全国养老保险数据库,至此宁夏社会保险“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体协同”和“直达社区、覆盖全区、辐射全国”服务体系已全面建立,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也有多种便捷渠道可供选择。三是2021年为11742名实现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4253万元,补贴资金已全部发放到位。对堵点、难点问题,如符合条件但因申报时年龄超过系统要求不能录入的,经多次与自治区人社厅信息中心协调,已全部录入发放。四是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企业、园区、特色产业,采取“订单式、定岗式、定向式”、职业培训劵和“个人直补”等方式开展培训。对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其就业需求、培训意愿,本着“缺什么、补什么”“需要什么、培训什么”原则,支持就业重点群体人员自主开展培训,按照培训类型给予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培训补贴。帮助灵活就业人员培训后取得证书,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对培训者个人自选职业培训机构,先行垫付培训费用,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费用按标准直补个人。
二、存在的问题
灵活就业人员特别是新业态灵活就业人员普遍学习能力弱,参加技能培训积极性不高,学习过程不主动,致使掌握技能水平有差距,综合能力偏低,提高技能水平有难度,加上自身缺乏转型就业意愿与能力,不能满足企业对技术人员逐渐增长的用工需求,稳定收入或增收有一定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常态精准化疫情防控形势下,加快推进各类群体就业创业培训,重点支持开展“六新”、企业急需紧缺及就业前景较好的职业(工种)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落实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二是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及时做好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截止目前全市已开展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工作。三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聘行为监管,依法打击“黑中介”、虚假招聘、乱收费、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公安机关打击以求职、就业、创业为名义的信贷陷阱和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建立用人单位招聘黑名单制度,将经认定存在就业歧视、欺诈等问题的用人单位纳入黑名单,定期向各类失业求职人员发布警示提醒信息,增强失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0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嘴山市人社局 0952- 2012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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