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71号提案答复的函
时间:2023-09-14 18:01 来源: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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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丽娟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劳动仲裁规范化的提案收悉。现就提案内容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的办理工作,按照71号提案内容严格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办理程序、时限和要求,加强沟通协调,高质量推进提案办理工作。

一、工作措施及成效

近年来,石嘴山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认真贯彻全国、自治区人社工作会议精神,以护法普法维权为己任,不断规范办案程序,提高办案质量,积极化解各类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助力地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2022年至今,全市仲裁机构共接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咨询4500余人次,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967件,其中裁决结案780件,调解结案1187件,涉及劳动者达2211人,为劳动者追回经济损失达8264.67万元。年内案件调解率达 60.34%,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100%。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配强配齐市、县区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目前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核定人员编制17名,实际在职16人,其中市本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核定人员编制4名,大武口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核定人员编制3名,惠农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核定人员编制4名(因人员调整到外单位任职,目前空缺一人),平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核定人员编制6名。同时根据仲裁案件增长较快地实际情况,县区仲裁机构积极争取人社局的支持,相应配备了公益性岗位及三支一扶人员开展辅助性工作。坚持在岗位上练兵,在专业化上下功夫,采取以老带新工作途径,让新任仲裁员、书记员不断充实业务知识,促进了仲裁员知识结构的更新和改善,切实提高了仲裁人员业务素质和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能力。

(二)加强裁审衔接工作,提高办案质量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区人社厅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裁审衔接工作的意见,及时与人民法院联系,召开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专题座谈会,要求各县区加强与法院的协调和对接,建立裁审衔接联席会议制度,针对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建立和完善劳动争议裁审衔接长效工作机制,最大限度保证劳动争议案件裁、审的正确率,提高案件裁审工作效率和办案效果,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有效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公信力。

(三)加强争议案件处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认真做好案件受理工作。严格审核劳动人事仲裁申请书,对案件进行分类处理,对集体争议当天立案,按规定时间结案,促进案件仲裁终结;对劳动争议案件事实不清的,要深入用人单位调查,确保仲裁案件公平、公正,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市本级2023年1至8月不予受理的案件1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25%。二是提高办案效率。统一制作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须知及仲裁申请书样本,采取“接一案、办一案”、“调裁结合”的工作理念,严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立案、组庭、庭审,实施“快立、快调、快裁、快结”办案举措,为当事人维权提速。三是发挥兼职仲裁员作用,积极参与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安排兼职仲裁员参加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充分调动了兼职仲裁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也弥补专职仲裁员不足的问题。

(四)加强调解,着力和平化解劳动争议纠纷

针对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类型,始终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凡是涉及劳动争议方面的申诉事项,通过政策引导、宣讲法律,优先通过调解予以解决,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对庭前调解不成功的案件进行庭后再次调解,始终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尽最大努力将案件以调解的形式化解,做到定纷止争。同时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元联动化解劳动争议机制,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我市近期成立“法院+工会+人社+司法”劳动关系维权调处中心,强化了联动协作。大武口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人社、法检、工会、司法等单位职能,打造“1+4+x”诉调对接工作站,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站建立以来,调解案件20余起,涉及劳动者30余人,涉及金额80余万元。惠农区挂牌成立了全市首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姚建军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室”,引导当事人通过多种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畅通了群众诉求渠道。平罗县创新“1+1+3+N”工作模式,建立以1个联动中心、1个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3个基层工作站、N个调解组织为核心,实现登记窗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一站式”服务。

(五)加强宣传,扩大普法范围

大力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讲活动,编发了和谐劳动关系政策方面的口袋书,结合”三送五进”活动开展政策宣讲,预防劳动纠纷案件的发生。一是协助市总工会举办了全市劳动争议调解技能大赛,提升劳动争议调解员技能水平,有效发挥调解员在基层劳动争议纠纷中“第一道防线”作用;二是继续推进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组织青年仲裁员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深入企业进行法规、政策宣讲,提高企业的用工管理水平和劳动者自身权益的保障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

我们将根据提案中提出的仲裁员配备不足及老龄化、外部监督机制不完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不规范等问题和建议以及实际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我们将在提请上级部门进一步明确相关办案规则的前提下,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加强调解仲裁队伍建设。及时配齐配强仲裁人员,指导和要求县区侧重从法律工作者和法律专业高校毕业生中优先招聘,优化仲裁员队伍结构。进一步完善仲裁员培训管理制度,建立仲裁员培训档案,组织开展庭审观摩、邀请劳动仲裁方面的专业人员授课等方式提高仲裁员的实战能力。建立仲裁办案人员的考评和办案错案追究制度,切实增强仲裁人员的能力水平和责任意识。在目前劳动争议案件增量较多、而增加人员编制困难的情况下,采取加强与司法、工会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聘请熟悉劳动争议方面律师和专业人员加入兼职仲裁员队伍,参与和从事劳动争议调处仲裁工作,有效缓解仲裁人员能力和结构上的不足。

(二)加强案件受理和处理规范化建设。对目前部分案件在受理和办理环节存在不规范和缺乏监督等问题,我们近期将结合国家人社部开展的案卷互查评比要求,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法律法规,在全市开展劳动仲裁制度建设和以规范立案接待程序、调解庭审程序、规范法律文书、落实裁审衔接、仲裁队伍培训等内容的案卷评查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仲裁机构要树立依法依规的执法理念,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争议案件,做到现场立案,当日通知;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在做好风险评估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维护法律的权威,同时将督促县区进一步加强与法院的沟通联系,做好裁审衔接工作,切实发挥劳动仲裁前置程序的作用,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和绿色通道,提高仲裁质效。借助“互联网+调解仲裁”服务平台,实现“线上庭审”等全流程网办等办案新方式。研究和化解劳动争议案件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对集中、突发、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分析研判,健全监测预警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在做好矛盾纠纷疏导化解工作同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汇报;对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发挥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的作用,采取简化立案审批、优先排期开庭、优化审理程序、做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及时的处理,全年的仲裁结案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提高争议处理效能。切实发挥新成立的“法院+工会+人社+司法”劳动关系维权调处中心的作用。发挥各部门的联动交互作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的矛盾纠纷一站式调处化解机制,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通报制度、案件研讨制度,推进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提高争议处理效能。

(五)指导县区调解仲裁机构提供优质服务。指导县区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能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调解仲裁服务;指导县区加强对乡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乡镇协调组织的调处作用,提高乡镇化解争议事项的能力和效率,力争60%以上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基层调解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1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嘴山市人社局 0952- 265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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