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社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现将《石嘴山市人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19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人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根据自治区纪委《开展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和市纪委要求,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从现在起至2019年底,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人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人社领域群众痛点难点焦点,紧盯人社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人社领域腐败和影响公权力行使的不正之风,严惩“微腐败”、破除“中梗阻”,以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为方向,以人社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导向,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围绕落实自治区纪委人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紧盯人社资金监管使用、服务水平效能、制度落实、就业培训等方面的问题,专项梳理分析人社领域职权清单和专项资金(基金)监管不严,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和群众认可度低等问题,深入查找人社领域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把专项整治作为提高人社工作和服务水平的制度性安排和经常性手段,为全市转型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三、整治重点和任务安排
(一)整治重点
1.人社领域资金(基金)管理使用方面。重点整治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专项资金(基金)监管不严,以及骗取套取、贪污浪费、挤占挪用问题;资金支出进度慢,支付率低,有“叭帐蹲窝”的现象;个别部门、单位未按规定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资金公开、公示、公告落实不到位,群众和社会知晓度低,难以有效监督。
责任领导:张学燕
责任单位:三县区人社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市劳动保障监察监督局、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市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政策法规科、劳动关系科
2.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专项资金(基金)管理使用方面。重点整治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收缴、启动、补缴、返还等环节,是否存在擅自减免、超限额收缴、违规挪用、无故拖延返还工资保证金等问题。
责任领导:李世平
责任单位:三县区人社局,市劳动保障监察监督局,市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管科、政策法规科、劳动关系科
3.惠民政策落实方面。重点围绕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社会保险待遇发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重点整治个别县区、单位执行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对出台政策措施的实施指导督促不够,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打折扣、搞变通、进度慢、效果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监管不力、优亲厚友、盘剥克扣、与民争利、“坑民害民”等问题;对人社惠民政策宣讲解读不够,基层干部群众不知晓、不熟悉等问题。
责任领导:李世平、瞿祖贵
责任单位:三县区人社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市劳动保障监察监督局,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就业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农民工工作办公室)、劳动关系科
4.干部作风方面。重点整治工作人员在政策落实工作中不按照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程序开展工作,违规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等问题,在服务群众中吃拿卡要、收受贿赂、优厚亲友、等价交换等腐败问题,以及在行政审批和窗口服务等工作中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作风问题。
责任领导:顾学东
责任单位:三县区人社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机关各科室
(二)工作任务安排
1.充分发动群众,发现掌握一批问题线索。各级人社部门和窗口单位要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发动群众揭露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紧密结合实际,全面梳理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巡视巡察、专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深入查找自身工作制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自下而上整改解决。
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完成动员准备工作,启动问题线索征集
2.坚持靶向聚焦,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围绕专项整治重点和发现掌握的问题线索,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对存在的问题逐一纠正,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立整立改。
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完成问题清单梳理,到7月底针对存在问题逐一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
3.严格执纪执法,集中查处一批典型案件。统筹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力度,坚决查处一批民生资金、惠民政策落实、干部作风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彻查到底、严惩不贷。对专项整治期间查处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注重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纪、以案施教,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完成对查处问题的整改处理
4.巩固深化成果,健全完善一批制度措施。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查找问题原因,补齐制度短板,努力从源头上预防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坚持深化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注重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从管理的薄弱环节抓起,坚持实事求是、务实管用的原则,抓好长效机制建设,以制度建设巩固深化整治成果。
完成时限: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长期坚持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准备阶段(5月)。县区人社局、局属各单位要迅速启动工作,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发动群众广泛参与,查找梳理问题线索,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5月专项整治全面铺开。
(二)专项整治阶段(5月至7月)。坚决做到事要解决、人要处理、整改要到位。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现的典型案件,尤其是专项整治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案件,报请纪检监察部门集中查处。
(三)综合治理阶段(8月至10月)。针对专项整治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注重在源头治理、效能提升、制度纠偏上下功夫;健全完善人社专项资金(基金)监管制度和基金风险防控机制;深入推进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完善群众监督机制;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机制。10月底前,形成专项整治整改报告,内容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整改措施、整改结果、完善政策措施建议等,并将整改报告报相关单位。
(四)总结提升阶段(11月至12月)。对整治工作成效、做法以及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总结,提出深化意见。把惩戒问责与保护激励统一起来,既要铁腕惩治违纪违法分子,更要保护激励为人正派、干事创业的好干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和苦干实干的奋斗姿态,形成正向激励、警醒震慑、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落实贯穿始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全过程领导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化要求,把整治涉及人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和服务对象身边不正之风作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方面,摆在突出位置。成立由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领导班子、三县区人社局局长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石嘴山市人社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石嘴山市人社系统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整治重点和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切实将专项整治落到实处,整出效果。
(二)坚持问题导向,把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对照梳理摸排的问题清单,各负责单位和科室要对征集的问题线索和发现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逐一销号,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个,切实做到边查边改边提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成专门督导组,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采取日常督查和重点抽查的方式,综合运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及时监督,及时跟进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检查。对查找出的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严肃问责,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突出思想引领,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以此次专项行动为载体,紧盯人社领域出现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实实在在为民办事、为民解忧、为民谋利。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和廉政教育,以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进一步规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基层组织生活,通过严肃人社系统党内政治生活,推动专项整治扎实有效开展。
(四)建立长效机制,把源头预防贯穿始终。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总结分析,做到举一反三。坚持查处与整改并重,纠正问题与完善制度并重,强化底线思维,加强人社领域行政审批、基金监管、就业创业服务等涉及群众根本利益关键环节和各项业务工作的风险防控工作,完善权责清单,进一步推进人社领域和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机制创新。
监督举报电话:0952-2651088
电子邮箱:zgk26510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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