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公示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2021〕268号)要求,现就2021年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敬请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公示期:2021年8月31日至2021年9月6日
监督举报电话:0952-2688097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
附件: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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