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的“经济引擎”—村集体经济发展瓶颈与突破策略
时间:2025-10-29 15:27 来源:石嘴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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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框架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了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基本要求,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石嘴山市积极探索实践,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力促进了乡村全面振兴与农民增收

一、发展现状与要成

(一)整体发展态势良好。按照“提升富裕村、壮大一般村、扶持薄弱村、消除空壳村”的发展思路,创新探索多元化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24年底,全市195个行政村集体经济呈现“三增长”的特征:总量增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183个,占93.85%,经营性收入总额达1.19亿元,同比增长18.3%;质量增长,50万元以上的村60个,占30.77%;100万元以上的村25个,占12.82%,500万元以上的村2个,占1.03%;效益增长,全市村集体收入同比增长411万元,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335.2元,同比增长21.9%,村集体分红的村由7个增长至13个,分红金额达328.6万元。

(二)典型发展模式成熟。在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与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新型集体经济快速发展,探索实践出六种较为成功的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如惠农区李岗村建设121座小拱棚种植西甜瓜,打造“李岗西瓜”品牌的产业带动型发展模式,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0万元;简泉村依托贺兰山下化石沟、蓄水水库等特有资源,开发观光农业、生态旅游和水上休闲娱乐的资源开发型发展模式,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西河桥村引进辽宁“九龙川”绿色食用菌生产企业,村生产、企业销售,合作发展绿色食用菌产业的村企合作型发展模式,每年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0万元;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村发展枸杞产业园,利用枸杞园区规模、资源等优势,发展枸杞产业+文旅融合壮大村集体经济的三产融合型发展模式,2024年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1000万元;平罗县庙庙湖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将7025亩承包土地入股宁夏华泰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采取“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方式,发展温室瓜菜种植业的股份合作型发展模式,实现村集体经济年增收入40.5万元,村民每年劳务收入增加1000多万元;平罗县城关镇合作村经营农贸市场、宾馆对外承包的资产租赁型发展模式,村集体年稳定创收40万元。

(三)制度保障体系完善。政策支撑方面,先后出台《关于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政策意见》等专项文件,从土地、资金、金融、人才等10个方面加大扶持,建立“基本报酬+绩效+创收奖励”机制,将20%的利润奖励给经营管理人员。资金投入方面,构建“四位一体”投入格局,形成“中央和自治区补助+市级财政配套+县级财政支持+村集体自筹”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十四五”以来累计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196个,争取各类项目资金2.35亿元,项目村覆盖率达到100%。规范管理方面,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制度,制定《石嘴山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等文件。持续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专项整治,强化审计监督,确保村民合法权益。规范产权交易,建成县级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累计完成交易86宗,确保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公平。

二、存在问题

(一)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虽然我市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2024年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万元以下的村由5个增长至12个,薄弱村占总村数的6.15%。区域差异显著,大武口区村集体经济整体发展较为平衡,惠农区最高收入与最低收入村差距较大,平罗县三闸村等12个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仍在10万元以下。村级差距悬殊,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最高的是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997.82万元,最低是平罗县灵沙乡西灵村,年经营性收入仅为1275元;从县区来看,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差距最大的县区是惠农区,庙台乡东永固村997.82万元是燕子墩乡蛟龙口村的69.29倍;从乡镇来看,平罗县崇岗镇崇岗村经营性收入232万元,而崇岗镇崇胜村仅为6.84万元,二者相差34倍。主要原因是各村集体资源禀赋不一,部分村产业单一,过度依赖产品附加值低的传统种养殖,经济发展越发滞后。

(二)产业结构亟待优化。收入来源单一,全市大部分村集体收入来源较为单一,部分村长期形成的土地发包模式难以突破,对新型经营方式探索不够,例如平罗县崇岗镇常青村2024年经营性收入达110.8万元,但其中发包收入就达71.16万元,占比超过64%。部分村集体收入主要依赖传统种养殖业,抗风险能力弱,村集体经济收入较低,例如惠农区燕子墩乡蛟龙口村、平罗县灵沙乡西灵村等。同质化竞争激烈,规划引领作用不明显,近年来县区争取大量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建设了一批越冬日光温室,用于普罗旺斯西红柿、奶油草莓等休闲观光采摘,但因公共交通不便利、上市时间集中、销售渠道不畅等原因,造成产品滞销严重,带动农户增收效果不显著。新兴业态“入行”难,对新业态的扶持政策、发展方向理解有偏差,缺乏发展新业态的专业人才,配套的基础设施不能满足新业态需求,部分村集体尝试发展特色农业和产品深加工,但受到征地约束,加之品牌培育、市场营销意识不强,产品附加值低,难以形成稳定收益。此外,乡村旅游、电商服务等新兴产业在村集体经济收入中占比不足5%,反映出观念保守,对新业态接受度低,制约了村集体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人才短板制约发展。管理人才缺乏,缺乏系统的人才培养体系,现有人员能力提升机会少,村“两委”班子年龄结构老化,干部平均年龄达52岁,人才外流严重,优秀人才更倾向外出务工,63%的村反映项目运营困难,45%的集体经济项目效益低于预期。技术人才短缺,乡镇现有农经人员专业技能弱化,农经指导服务跟不上,到村指导覆盖率不足72%,难以满足实际生产需要。激励机制落实不到位,虽建立了激励创收机制,但因审批程序复杂繁琐,加之部分村集体对政策理解程度不深,将激励机制与违规发放补贴概念混淆,绩效评价体系不尽合理,全市仅有35%的村集体兑现创收奖励。

三、发展建议

因地制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在“两化一振兴”的大背景下,抢抓国家各类涉农资源进入乡村发展的契机,需从分类指导、产业升级、人才建设等方面入手,推动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平衡发展。一是深化分类指导,对富裕村重点支持产业升级,培育千万级示范村;对一般村,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飞地经济”发展,建立跨村联建、资源共享的合作模式;对薄弱村,建立结对帮扶机制,实施“一村一策”帮扶,推动强村带弱村。坚持把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作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土地、资金等要素,支持薄弱村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发展社会化服务,增强造血能力。农业农村、财政、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应加大对“头雁”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要素配置上的支持力度,支持薄弱村集体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合作入股,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提供土地托管、产品交易、农机服务等服务,规划预留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三是推动区域协同,鼓励经济强村与薄弱村建立产业联盟,通过项目共建、收益共享缩小发展差距。借鉴“吴忠市跨村联建共富”模式,以部分经济基础好、资源丰富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带动经济基础薄弱、资源匮乏、集体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村,构建利益共同体,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二)盘活资源资产,优化产业结构。一是盘活资源资产,推行“村集体统一流转+规模经营”模式,将分散耕地、林地整合出租给农业企业、合作社,发展规模化种植养殖,获取租金收益或按产量分红,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将废弃学校、旧村部等闲置资产改造为民宿或乡村车间,壮大村集体资产规模,实现“资产变资源”。二是推动产业升级,科学制定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特色产业发展格局,避免盲目跟风和同质化发展。抢抓乡村振兴战略下国家下乡资源逐年增多的契机,突破单纯种养业,在重点乡镇建设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品牌营销,推动农业向“生产+加工+服务”转型,延伸产业链,提升附加值。三是发展新业态,因地制宜进行差异化发展数字农业、乡村旅游、电商服务等新业态。组织农户对接主流电商平台,开设“村集体直营店铺”,销售特色农产品,打造“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从传统“卖产品”向“卖风景”“卖服务”“卖体验”转变,将田园变公园、产品变礼品、农房变客房、劳作变体验。

(三)完善激励机制,强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人才培育,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有创新精神的本土创业带头人,引领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依托职业院校、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等,开展农村经营管理、农业技术、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培训,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力度,提升村干部技能素质和服务能力。二是引进专业人才,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等投身村集体经济发展,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同时,通过兼职顾问、技术入股、项目合作等方式,柔性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为村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持。三是优化激励机制,简化村集体干事创业奖励资金审批流程,不断完善村干部绩效评价体系,通过政策宣讲会等途径,阐明村干部奖励资金具体申报条件与流程,对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中表现突出的人才,给予表彰奖励和政策扶持,最大程度激发农村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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