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石嘴山市民政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普法宣传教育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现将本年度普法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压紧压实法治建设政治责任。一是高位统筹谋划。始终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普法工作与民政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法治建设与业务发展同向发力。二是狠抓责任落实。科学制定2025年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与普法工作纳入年度整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重点举措和保障机制。对照自治区法治督察反馈问题,印发《市民政局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法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17条,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台账管理、对账销号,确保整改闭环。三是突出民主监督。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作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建立“主动对接-专班办理-跟踪反馈-满意度回访”工作机制。2025年承办的22件建议提案(主办10件、协办12件)已全部办结,满意率达100%。
(二)以落实学法制度为重点,全面提升民政干部依法行政能力。一是深化中心组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通过专题辅导、交流研讨、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深化理解,组织领导班子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开展专题研讨,带头谈认识、讲体会、提措施。二是坚持领导带头学法。坚持会前学法,主要领导坚持带头领学,充分发挥“头雁作用”,紧密结合民政职能,将民政领域法律法规纳入重点学习范畴,推动法治学习与业务实践精准对接、相互促进。三是聚焦专题精准学。结合“宪法日”活动开展,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参加“网络有奖知识竞答”、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全面提升局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政策法规水平。
(三)以加大普法宣传为抓手,拓展法治学习宣传教育覆盖面。一是紧扣业务节点精准普法。聚焦老年人、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结合消费者权益日、防灾减灾日、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积极到人流集中的社区、广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普及。二是打造线上宣传矩阵。依托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运用政策解读、以案释法、图文解析等通俗易懂方式,围绕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等领域,累计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信息76篇,有效提升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三是激活服务阵地普法功能。充分发挥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机构和民政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及时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民法典、电信网络诈骗、宪法等宣传标语,让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普法教育。
(四)以创新普法形式为突破,增强法治宣传实效性。一是聚焦救助与儿童福利,筑牢法治保障线。广泛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救助条例》等政策法规,累计印制并发放社会救助及儿童福利各类宣传资料4万余份,开展集中宣传21场次。二是聚焦婚俗与殡葬改革,倡导法治新风尚。利用清明节、中元节等特殊时间节点,重点宣传《殡葬管理条例》等法规,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丧葬新风,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丧葬陋习。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内容,细致解读婚姻自由、家庭责任及反对高额彩礼等要点,着力引导新人树立正确的婚恋观、家庭观。三是聚焦老年群体权益,推动普法零距离。以街道、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等老年人常活动场所为阵地,组织志愿者通过现场宣讲、资料发放、一对一咨询等形式,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及《宁夏回族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重点解读防诈骗、消费维权、赡养纠纷等法律法规。结合“敬老月”“中华慈善日”、重阳节等重要节点,策划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融入有奖竞答、“法治抽抽乐”等互动环节,寓教于乐,增强老年人学法的参与感与主动性。
二、存在问题
尽管本年度普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八五”普法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仍存在诸多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干部法治素养存在“梯度落差”,实战能力有待提升。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够系统深入,存在“学用脱节”现象,对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等领域的复杂法规政策理解不够透彻。特别是基层民政干部面对群众诉求时,运用法治思维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不足,如在救助对象资格认定争议等问题时,有时仍依赖行政手段而非法律途径。此外,普法工作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缺乏系统的法律专业培训,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多元的法治需求。
(二)普法覆盖存在“精准盲区”,靶向性有待加强。宣传活动多集中于社区阵地、公园广场及线上平台,对农村偏远地区、流动人口聚居区等重点区域覆盖不足,部分困难群众、留守老人因信息获取渠道有限,未能有效触达普法内容。在群体覆盖上,对困境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定制化普法缺失,如针对困境儿童的监护权等法律知识宣传不足;对老年人的普法虽有开展,但针对“保健品骗局”“养老服务诈骗”等新型风险的案例化宣传不够深入,未能完全匹配老年群体的法治需求。同时,政策宣传存在“最后一公里”问题,部分群众对救助申请流程、补贴标准等具体政策知晓率偏低,影响政策落地实效。
(三)宣传质效存在“形式瓶颈”,创新性有待突破。民政法规政策宣传多停留在“发资料、挂横幅”的传统模式,内容呈现较为生硬,缺乏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深度解读。线上宣传以图文推送为主,短视频、直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运用不足,传播力和吸引力有限。部门协同普法机制不够健全,与卫健、残联、司法等部门的合作多为阶段性活动,未能形成常态化联动,如在养老机构等场所的普法宣传点建设不完善,资源整合力度不足。
(四)资源保障存在“供给不足”,支撑力有待强化。普法工作经费投入相对有限,制约了宣传资料更新、活动策划、专业培训等工作的开展,如农村地区普法宣传设备短缺等问题较为突出。基层民政干部身兼数职,普法工作多为“额外任务”,缺乏专门的普法工作岗位和人员,导致部分宣传活动流于形式,难以保障工作质量。同时,法治宣传教育与民政执法、服务工作的融合不够深入,“执法中普法”“服务中普法”的意识不够强烈,未能充分发挥民政服务窗口的普法阵地作用。
三、下一步举措
(一)抓实学法机制,履职提质增效。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和“会前学法”制度。围绕社会组织管理、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等领域,通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典型案例剖析研讨等方式,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精准对接需求,延伸覆盖网络。精准掌握老年人等重点群体的法治需求,动态调整普法内容,提升普法针对性和实用性。加强同卫健、残联等部门协作,在养老服务场所、医疗机构、康复中心等设立普法宣传点,鼓励并指导家庭成员协助老年人进行线上学法。
(三)创新宣传形式,提升普法吸引力。综合利用社区广播、宣传栏、老年大学、文化活动站等载体,结合送戏下乡、小品、诗歌等文艺形式开展法治宣传,让民法典融入群众生活,着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提升普法感染力和群众接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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