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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2023-03-28 11:21 来源:石嘴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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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坚持党组带头学法,着力推动法治学习入心。局党组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责任,制定2022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部署要求以及基本法、民政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集体学习会进行传达学习;主要领导坚持带头领学,充分发挥“头雁作用”,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和相关工作人员掌握主要内容与具体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截至目前,集中安排中心组学法14次,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常化、制度化;结合疫情防控、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年、“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局领导带队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民政政策进社区、进乡村、进机构、进社会组织活动,不断提升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确保法治工作高效推动。健全完善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法治民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依法行政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责任明确,工作有效落实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普法工作与民政中心工作同部署、同学习、同检查、同落实。年内,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会议2次,认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对法治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民政普法工作开展;制定《石嘴山市民政局2022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责任清单》,将领导班子成员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终述职述法和考核内容,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参考,有力推动领导班子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发《石嘴山市民政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2022年全市民政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修订《石嘴山市民政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石嘴山市民政局行政权力清单》《石嘴山市民政局责任清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民政系统各项工作中,有力保障了法治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三是强化法治宣传培训,提升普法宣传实效。通过举办政策法规专题学习班,组织开展“民法典·民政政策”专项学习宣传培训,召开全市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推进会等开展3次个性化学法辅导,做到法治宣传教育全员全覆盖;以廉政警示教育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月、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月、宪法集中宣传为契机,通过知识竞答、播放公益宣传片、张贴宣传海报、组织集中学习等形式,大力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教育引导民政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保密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采取集中收看《中国宪法讲座》,网上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宪法法律意识,做到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时刻牢记法律“红线”、法治“底线”;聚焦民政职责,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民政职责,在重要时间节点,结合各种主题活动,开展形式多样法治宣传活动,推动各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普及;加强民政各类人员培训,广泛开展社会组织、村“两委”成员、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等政策法规的学习培训,重点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慈善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制度政策根据上级工作要求,组织局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各类网上竞答、培训、考试等活动7次;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印发《石嘴山市民政系统2022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通过“石嘴山民政”微信公众平台、工作群、朋友圈、LED电子屏线上线下宣传,推进法律进机关、进社区邀请市委党校张健副教授为局机关和局属单位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辅导四是民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托“石嘴山民政”微信公众平台,组织开展民法典·民政政策”“宪法·民法典·民政政策”等线上有奖竞答活动2次,通过微信好友转发,微信朋友圈推送,微信公众号直接进入等方式进行传播。民法典·民政政策线上有奖竞答4天参与竞赛2349,访问量4936次,平均分数为60.36分,知识点传播数3.5万条。“宪法·民法典·民政政策”线上有奖竞答2天参与竞赛1649人,答题1666次,访问量7557次,知识点传播数1.5万条。通过线上答题这种喜闻乐见的方式,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答题活动,为创建平安法治石嘴山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深化“互联网+普法”模式发挥新媒体优势,利用民政微信公众号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保密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宪法等进行宣传和解读。利用LED电子屏,滚动播放国家安全、保密、民法典、电信网络诈骗、宪法等宣传标语,让干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普法教育;充分发挥充分发挥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等机构和民政服务窗口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及时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咨询,普及民政政策法规。

(二)有效提升民政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三重一大”集体决策等制度,对涉及民政业务重要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规划、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考核、录用任免及奖惩等重要事宜,严格执行集体审议决策程序,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规范操作。凡制定涉及重大民生政策文件,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政策文件有法可依、有据可查、惠及民生。今年,我局未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落实政府购买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宁夏崇源律师事务所2位社会律师担任法律顾问2022对规范性文件和文书、合同协议提供法律咨询和审核共计30次,确保履行职能依法合规。二是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做好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乡低保、基层政权、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截至目前,市民政局对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行政给付为40.6万元,对养老机构、社会团体等的行政检查为42次,对养老机构的备案为1件。无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强制、行政裁决事项,无因本单位执法不公、不当引发涉法上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积极组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学习,提高对行政应诉工作的思想认识,全年无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原则,组织局系统6名相关在编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考试并全员通过,确保局系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人员全部执证上岗。同时,通过宁夏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加强对执法资格证件的动态管理;倡导柔性执法,坚持以劝导为主,惩罚为辅,规范执法流程,使用文明用语。三是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三统一”要求,把广泛征求意见、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集体研究、备案作为规范性文件制定遵循的基本要求,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必要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及时对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保留、废止或者修改。经认真梳理,我局提请市人民政府保留文件5件,无废止或修改文件;按程序制定出台《石嘴山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规范性文件1件。该《方案》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发文规定,在积极征求市(县、区)相关部门及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方案进行讨论,会后我局根据各部门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再次修改,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研究。没有出现有件不备、报备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四是认真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加强行政调解,坚持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今年以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8条,收到1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按照规定给予答复。接待各类信访16余人次,其中12345平台7、议政网9件,办结率100%,没有一起引起矛盾激化升级,成功应对网络舆情。五是自觉接受权力制约监督。我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依法执行人大的决议、决定,重视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等。全年承办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7件,其中人大建议1件,政协提案16件;主办8件,协办8件。办结率、代表满意率均为100%。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通过政府网站等多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民政工作的各类信息。对涉及市民政局业务的规章制度均予以公布,方便广大群众查阅、知晓具体事项的办理流程、所需文件、申报条件等。  

(三)全面依法行政履行民政职能。一是深化城乡社区依法治理,增强基层治理能力。深入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暨基层减负工作“回头看”活动,持续清理各部门进入社区的出具证明事项、牌匾悬挂及上墙制度,社区挂牌由76项减少到20项,各种制度由67种减少到12种;大武口区民生社区被确定为第一批全区基层治理创新典型案例惠农区推行的“136X”的工作模式,开办社区治理“半月谈”,形成了特色鲜明的创新成果;全市195个村根据群众生活习惯和村域特点,重新修订了村规民约,通过“立约、传约、践约、奖约”等一系列措施,引导村民“约”出村庄新貌;平罗县姚伏镇沙渠村扎实推进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积极探索村级议事协商新机制,实施“支部进网格、党群包联户”模式,实现党建网格与综治网格“两网合一”,让党支部工作引领村级治理。二是推进社会组织依法治理,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推动社团监管机制落实落细。起草《石嘴山市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石嘴山市社会组织规范运行“绿橙红”管理办法》《石嘴山市民政管理领域实施包容免罚清单》等多项制度,压紧压实行业管理部门、职能部门责任,强化社团联管联动联治效能;完成社团年检工作,年检合格率93%。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对15%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行为进行抽查,配合完成民办学校办学质量检查评估,对30%的社团进行了常规抽查检查,指导5家社团完成换届选举;健全志愿服务机制建设。联合市文明办、团市委印发《石嘴山市志愿服务规章制度》,对志愿服务培训管理、注册登记和、技术支持、褒奖激励等内容进行规范,保障志愿服务活动参与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开展和制度化管理。三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筑牢民生保障防线。宣传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政策,严格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增强社会救助及时性、有效性、精准性,定期核对城乡低保数据,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救助范围或给予临时救助。截至11月底,全市共发放各类救助资金4.7万人次2.1亿元,其中为2.6万名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1558.56万元(6、7、8三个月,每人每月增发200元);为4.2万名低保对象、低保边缘人口、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孤儿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补贴295.33万元。做到应救尽救。四是强化监督纠树并举,推动殡葬领域专项治理。规范公墓经营行为,完成全市7家经营性公墓和1家公益性公墓的年检工作;与银行签订三方协议,设立银行专户,加强对公墓护墓费的管理;派遣工作人员入驻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加强日常监管;围绕“清明节”、“中元节”等传统祭祀日,开展文明祭祀引导工作服务祭扫群众26.5万人,引导开展网上祭祀1130余人次;开展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排查祭祀用品店、公墓等单位63家次;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殡葬服务机构安全;开展殡葬救助,共救助32人次2.6万元。五是加强街面场所巡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扎实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行动中,共救助各类流浪乞讨人员77人,开展街面巡查341次,出动车次328余次,发放防寒物品115件,一次性口罩133包。集中开展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宣传片10万人次,手机推送宣传短信10万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50余人次。六是优化疫情防控措施,安全生产工作高效推进。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实际,组织抽调局机关、局属单位力量分组到包抓社区协助开展疫情防控、核酸检测工作;局领导带队深入三县区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督导检查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因时因势指导完善社区防控措施,印制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规范、工作指南等宣传资料1万多份、口袋书2000册,有效落实社区疫情防控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以及民政部、民政厅有关要求,指导全市各养老服务机构落实封闭管理“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全面加强内部管控,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前提下,开展各项为老服务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安全生产三年专项行动,认真开展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聚焦养老服务机构及养老服务设施是否存在私自改建扩建(拆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全市17家养老机构、24个老饭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全面开展自建房屋、房屋结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形成闭环整改,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2022,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有:行政执法工作力量和水平还不够强,法治宣传内容还不够丰富丰富、覆盖面还不够广。究其原因,主要在于:民政部门的监管执法职权受到机构编制和人员职数限制,面对社会组织、养老机构、殡葬、地名、慈善等众多执法领域,实际从事民政执法工作人员少,执法队伍力量不足民政法规政策众多,法治宣传力度有所欠缺,宣传形式受到局限,需要不断强化宣传效果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是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重要位置,认真履行主要负责人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指导和督查,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问题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全年学法计划,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准确把握、全面领会上级会议、文件精神实质,迅速统一思想行动。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三是强化民政法治教育。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依法行政知识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列党组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和干部集体学习会的重要学习内容。通过积极组织公职人员参与学法考试或合理调配等手段,进一步充实配备民政法治工作人员和民政执法力量,为执法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采取专题学法、辅导讲座、线上竞答等多种形式开展相关法律培训,增强民政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促使其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促进民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开展民政普法宣传。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活动渗透到行政管理、行政服务、行政执法活动全过程。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和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保密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等主题法治宣传,向社会公众特别是民政机构民政服务对象宣传普及现行民政法律法规政策解答居民群众关心的民政业务提高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充分发挥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在民政普法宣传中的积极作用,提升民政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效果。

五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严格落实各类规章制度,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制定行业自律公约、签订诚信自律承诺书,力争实现全覆盖。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涉企乱收费清理整治、社会组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专项行动,深化巩固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属性专项治理成果,不断净化社团发展环境。持续整治软弱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开展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按照《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办法》,严格落实“两委”班子成员资格联审机制,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建立乡镇(街道)、村(社区)党员干部包联网格、走访群众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做强区域化、网格化党建,持续深化街道“大工委”和社区“联合党委”区域化党建制度,推动“社区党委(党总支)、网格(小区)党支部、院落(楼栋)党小组”组织体系高效运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石嘴山市民政局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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