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市委会: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时期对困难群体予以阶段性临时补助补贴救济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健全完善保障机制。出台了《石嘴山市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石党办发〔2022〕4号),探索构建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和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灾害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8+1”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印发了《石嘴山市完善救助体系巩固帮扶解困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意见》《2022年市直部门、驻石单位社会救助帮扶包抓村(社区)任务分工》,进一步压实部门工作职责,细化部门工作任务,推进社会救助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二是提高社会救助标准。根据《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及孤儿养育津贴标准的通知》(宁民发〔2022〕4号)要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每人每年5520元;机构内养育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严格落实城乡特困和临时救助标准与城乡低保标准挂钩机制,城乡特困供养标准按照城乡低保月标准1.3倍执行;个人对象、急难型家庭、支出型家庭三种类型临时救助,分别按照不低于城市低保月标准1.5倍、2倍和3倍执行。
三是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按照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的有关要求,6月至8月,我市共为25971名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1558.56万元。
四是落实“单人保”“渐退期”政策。将低保边缘家庭的重病、重残对象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对低保对象实现就业后且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家庭,可根据家庭情况给予3-18个月以内的渐退期,以增强其就业稳定性。疫情防控期间,对家庭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给予延长渐退期。待疫情结束后,视实际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退出手续。
五是强化临时救助政策措施。充分发挥好临时救助作用,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情况报告、主动发现渠道,建立健全快速响应、个案会商“救急难”工作机制。依据困难情况分类分档予以救助,基本生活受到疫情影响陷入困境,靠自身和家庭无力解决,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临时救助。对遇紧急情况需立即实施救助的, 采取“先行救助, 后补齐说明”方式, 进一步提升社会救助的可及性和时效性。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采取“一事一议”“一案一策”方式,提高救助水平。在疫情防控期间,对暂时找不到工作又得不到家庭支持的生活困难外来务工人员、因交通管控等原因暂时滞留的临时遇困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截至目前,全市因疫情实施临时救助49人,支出资金15.46万元。
六是建立低收入人群收入动态监测机制。以现行低保标准的1.5倍作为低收入家庭数据采集标准,建立低收入家庭数据库。积极开展信息比对,全面摸底排查,结合主动发现机制,解决缺保、漏保现象。将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困难户等困难家庭作为重点监测对象,实行动态监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按程序纳入低保、特困供养救助范围或给予临时救助,坚决防止发生规模性返贫。对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分析研判申请人员困难状况及可能存在影响基本生活的风险,作为潜在救助对象予以重点关注。
七是全面落实好医疗保障工作。石嘴山市医保局紧紧围绕贯彻“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要求,紧盯优化服务,做到快捷高效,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做好我市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开通绿色通道快办。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不见面办理”医保服务模式,95%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实现网上参保登记、缴费核定。深入推广“互联网+医保”,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人数已达458962人,全市168家定点医疗机构和444家零售药店实现扫码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群众的就医就诊。建立动态参保缴费机制。允许新识别的纳入应保尽保范围的特困供养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在集中缴费期过后参保缴费,缴费后自缴费之日起享受相关医疗保障待遇。优化调整困难群体参保缴费资助政策。2022年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330元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270元定额资助。截至目前,分类资助农村低保、农村特困参保缴费16270人444.89万元。推进异地就医“一站式”结算提速。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实现了与全国31个省份5.38万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直接结算。紧盯待遇政策落实。将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范围,推进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费用“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进一步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控制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截至目前,农村低保、农村特困人员就医总人次42627人次,发生就医总费用3060万元,享受各项待遇报销2490.45万元,其中:住院就医2914人次,发生就医费用2438.19万元,享受各项待遇报销1982.04万元(基本统筹支付1379.51万元,大病保险支付239.03万元、医疗救助支付363.5万元),住院实际报销比例81.29%。
八是分学段开展教育资助工作。市教体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资助政策和标准,实现了所有学段、所有学校、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个全覆盖”,在制度上基本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有效切断贫困代际传递。 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普惠性幼儿园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进行资助,2021年全市受助儿童1585人次,发放资金79.25万元。学前三年在园原建档立卡家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含农村非建档立卡户经济困难残疾学生)享受“一免一补”资助政策,2021年共发放补助金227.04万元,惠及1892 人次。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为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资助金,2021年发放生活补助金514.36万元,惠及15062人次;发放义务教育阶段营养改善计划442.63万元,惠及15835人次。积极拓宽高中阶段教育助学政策。认真落实高中阶段国家助学金政策,针对普通高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助学金,2021年度发放助学金185.2万元,共资助1852人次;积极落实普通高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政策,主要用于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杂费,2021年度免除资金67.48万元,惠及1687人次。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政策。国家免学费,针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生,2021年度免学费2056.7万元,惠及20567 人次;国家助学金,针对针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一、二年级在校生且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学生,2021年共发放助学金474.3万元,惠及4743人次。严格落实价格补贴政策。按照《石嘴山市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石政办规发﹝2022﹞2号),2022年8月,市教体局按照市发改委统一安排,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惠及4519人。
九是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始终坚持把加强公租房建设管理作为全力保障群众住有所居的重要抓手,扎实推进住房保障工作。截至目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公租房13160套,其中大武口区7323套,惠农区5837套。制定了《石嘴山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分配入住管理实施细则》《石嘴山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管理实施细则》。建成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了公租房申请、审核、分配全流程网上办理,有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寡老人、残疾人员等进行优先配租,且将一、二楼等低楼层公租房优先配租给65岁以上老人及残疾人。对公租房实物配租保障家庭中低保及一、二级残疾人家庭按50%比例进行公租房租金减免。2022年1—6月已为522户保障家庭减免公租房租金23.07万元。对符合保障条件的低收入未进行公租房实物配租的保障家庭给予每月240—400元不等的住房租赁补贴。2022年1—6月已为852户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32.18万元。切实做到兜牢民生底线,确保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应保尽保。
十是市人社局多措并举稳就业。针对困难群众,举办专场招聘。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开展面向困难群众的系列专场招聘活动,活动期间举办网络招聘会、现场招聘会74场,参加招聘活动的各类企业616家,提供岗位21301个,达成就业意向3036人。制定帮扶清单,推送精准服务。围绕困难群众不同需求,精准施策。为援助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宣传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开展免费政策宣讲、职业指导。对于招用了符合条件人员的用工单位,按照相关规定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针对未就业人员开展“一对一”就业推荐。打造服务体系,兜牢民生保障。大力推行失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失业保险金实现线上线下“畅通领、安全办”,打造线上线下立体化失业保险服务体系。自2020年3月24日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取消60日申领期限。2020 年以来,共为12377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9906.15万元,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16.52 万元。失业人员凭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可到就业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办理失业保险金申报。依托“我的宁夏”APP、宁夏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开通失业保险金申领业务。从2019年12月起,对领取失业保险金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政策实施以来,共为202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领取失业金人员延续发放失业金179.69万元。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给予6个月失业补助金,2020年以来,共为11669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4190.3万元。物价补贴联动。按照自治区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文件规定,后台筛选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实行“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采取“免申即享”,做到“应补尽补”,疫情期间,共为7003名失业人员发放物价补贴69.02万元。
十一是完善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出台了《关于印发〈石嘴山市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规发﹝2022﹞2号)。在全市满足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条件时,及时向保障对象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有效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坚决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对价格临时补贴范围和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2022年7月我市达到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条件,共发放价格补贴92.48万元,惠及困难群众3.5万人次。
十二是开展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按照市委办、政府办《2022年春节全市“送温暖”慰问活动方案》,2022年1月13日至2月1日期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春节“送温暖”慰问活动,使全市各界群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共慰问供水、供电、供暖、环卫、公安、新闻、医疗、运输等一线单位以及驻石部队、福利机构等单位219个(次),慰问高层次人才代表、道德模范、困难劳模、困境儿童、低保户、特困人员、优抚对象、困难退役军人、困难老党员、困难职工、环卫工人等困难群众和各界人士2.18万人,发放慰问资金和慰问物资共计1200多万元。
石嘴山市民政局
2022年9月19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石嘴山市民政局 0952-2021728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