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3号 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持证残疾人享受免费乘坐公交车优惠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相关规定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2011年1月1日施行)第六章第三十三条:“盲人、重度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可以持残疾人证半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有关规定”,目前,我市安道公交公司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规定落实残疾人乘车优惠政策,我市残疾人乘坐城市公交车可凭本人残疾证享受免费或半价乘车优惠政策。同时,市残联正在牵头制定《石嘴山市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车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我市残疾人全部免费乘坐市内公交政策落地,目前已完成方案制定和意见征求,待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印发执行后即可落实。
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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