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二、2017年度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五、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总表
3.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科目表)
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7.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8.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科目表)
9.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10.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总表
1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1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13.非税收入支出明细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15.三公经费预算明细表
16.单位基本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信息公开正文
根据石嘴山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财发[2017]6号)文件要求,现将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二级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公示如下:
第一部分 概况
(一)、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自治区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调整工业、信息产业结构、企业产品结构和升级企业技术装备工作;承担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负责全市节能减排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产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负责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统筹推进全市信息产业工作;承担铁路运输协调及市内铁路道口安全、专用线管理等工作;承担与铁路管理部门的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国防科技工业的规划、协调和管理;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节能监察中心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节能(能源)方面的法规、规章及技术标准,拟定全市节能监察计划,负责开展能源监察技术研究和信息交流、节能技术培训、节能技术咨询服务、节能宣传、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开发推广、供能质量监察等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报告本市能源监测数据和资料,开展能源统计工作;协助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对用能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节能(能源)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完成市工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内设办公室、运行监测科、电力与节能科、技术改造科、园区服务和企业管理科、产业规划与行业管理科、信息化科、铁路运输科8个职能科室。核定行政编制31名,后勤事业编制1名,政府置换编制1名。其中:在职29人;离退休人员78名;遗属人员14名;政府聘用人员1名;聘用人员3名;大学生1名;“公益性”岗位1名。市节能监察中心核定事业编制7名。其中:在职7人,退休人员3名。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2017年收支总预算5444644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651609元,下降40.14%。变化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420283元,原因是晋升工资等。二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4089707元,原因是退休人员移交社保减少工资。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17815元,原因是增加工会经费等。
二、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5444644元。全部是经费拨款。
三、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支出预算情况
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公共预算支出说明:基本支出5244644元,专项业务类项目200000元。
四、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5444644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3495039元,减少39.1%。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5444644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00元,占总预算0.66%;社会保障基金支出1085447元,占总预算19.94%;医疗卫生347613元,占总预算6.38%;住房保障支出292394元,占总预算5.3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54312元,占总预算57.93%;节能环保支出528878元,占总预算9.71%。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5444644元。
(一)基本支出:5244644元
1、工资福利支出4237394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1350900元,津贴补贴支出952452元,绩效工资支出50611元,年终一次性奖金支出93998元,个人取暖费补贴支出193670元,政府目标考核及政府效能奖奖金234000元,公务交通补贴289440元,政府聘用人员支出62322元,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支出327747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487325元,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194929元。
2、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95654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250136元,遗属人员支出112174元,职工健康体检费支出40950元,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292394元。
3、商品和服务支出311596元。其中: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000元,一般公用支出180000元,交通费支出28944元,离退休公用支出19800元,工会经费支出46852元。
(二)专项业务类项目支出200000元。
2017年节能宣传周宣传费用200000元。
五、市工信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市工信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82944元,比2016年减少61767元,下降42.68%。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79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31万元下降 15.36 %。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单位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市工信局(节能监察中心)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4辆,价值97.66万元(车辆已上缴财政,资产未处置);办公家具价值22.61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84.47万元。
4、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市工信局对部门预算整体支出情况进行绩效综合评价,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预算内统筹资金等项目重点绩效评价。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3.政府性基金收入: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收入。
4.政府性基金支出: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后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5.“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
6.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三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格
附件: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3、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科目表)
5、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权辖分单位表)
6、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经济分类汇总表)
7、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8、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9、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10、部门收入总表
11、部门支出总表
12、部门支出明细科目表
13、部门非税收入支出明细表
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15、“三公”经费财政预算表
16、单位基本情况表
石嘴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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