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 (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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