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依法治市战略,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促进我市财政事业在良好的法治环境下平稳发展,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认真履职履责,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建设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要内容,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地落实。结合财政工作的职能和特点,严格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局党组将依法行政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统一安排落实,把全局干部学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工作中,强化全局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推动工作,将建设法治财政摆在财政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确保法治财政建设有序开展。
2.严格落实法治财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充分发挥局党组的“头雁”作用,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党内法规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重要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议题,推进领导干部专题学法。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机关党委督学、党支部研学、党小组或青年理论小组助学、党员自学作用,班子成员紧扣党的六项纪律列出4个专题开展交流研讨,深入找差距、补短板,谈体会、悟初心。
3.严肃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建立财会监督协调工作机制,扎实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会计法规执行情况执法检查等,有效保障财政政策落实和财政资金安排。强化财政内部权力制约,组织对4个内设机构,围绕贯彻落实国家财政政策和财经纪律及财政收支、业务审批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财政干部和财政资金“双安全”。
(二)严格行政执法,不断提升财政执法水平
1.依法开展预算和决算工作。按时开展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的工作,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决算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时公开2024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和2023年市本级政府决算,组织市本级158家预算单位按时、规范公开部门预决算,并对预决算公开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2.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推动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巡视反馈5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个,计划销号3个,持续推进整改1个;巡察反馈48个问题,已整改到位38个,计划销号5个,持续推进整改5个;持续抓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完善《关于进一步规范石嘴山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流程的通知》等27项政务制度、《市财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试行)》等23项党务制度。
3.开展重点领域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印发《石嘴山市财政局2024年会计法规制度执行情况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组织2个检查组,对行政事业单位、重点企业、社会组织、代理记账机构四类共计15家检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出具《行政处理意见书》,并对检查结果依法公示,切实做到执法检查公开透明。围绕违规出台财税政策招商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使用和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等3个重点领域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严格自查,紧盯自问题整改,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和财会法律法规,维护财经秩序,使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更安全、更规范、更有效。
4.强化政府采购各环节监管。落实中小企业支持政策,对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要求采购人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全部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对政府采购当事人在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有违公平竞争的行为依法予以纠正。建立了法律顾问与内设法制机构“双介入”工作机制,将案件调查过程、实施认定、处理思路、法律适用等情况进行充分讨论交流,并最终形成集体讨论决策意见。2024年处理投诉5起,投诉处理完成时限位15天,最大限度保障采购人、供应商权益,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有序开展。
5.规范公务接待经费使用。印发《石嘴山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设立5个检查组,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接待经费开支和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全面摸排公务接待费底数,针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切实推动落实“紧日子”工作要求,从严从重从紧控制公务接待经费总量,坚持只减不增,从预算源头把控,推进逐年压减工作落到实处。
(三)增强法治意识,积极营造财政法治氛围
1.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开设“典型案例大家谈”专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谈体会、谈心得,邀请市传媒中心拍摄现场访谈,利用石嘴山日报、本地新闻联播、今日石嘴山APP开展普法宣传;开设“信用·石嘴山”网站“信用动态”专栏收取有关非法集资等诚信宣传活动信息简报;充分利用融媒体线上资源,通过微信公众号转发普法宣传视频,使市民群众更加直观地知法、懂法,提高防范意识和鉴别能力,加深大家对非法集资的认识,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
2.开展“12·4”宪法宣传。牢牢抓住“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这个新时代全民普法重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的重点,在认真总结以前年度宪法宣传周普法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办“12·4”宪法宣传指导精神,市财政局印发《石嘴山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的通知》,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分批开展了大武口区宪法(青山)公园广场法治宣传活动、大武口区星海湖会议中心大屏连线活动、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宣讲活动、宪法宣誓活动等。
3.开展“非法集资”普法宣传。组织各县(区)、公检法、市场监管、民政、国金监石嘴山分局、人行石嘴山市中心支行和辖内银行、保险等30多家部门(单位)于2024年6月14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在市、县中心广场等人流密集区域设立宣传点150余个,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常见手段和危害。此次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现场讲解3000余人次,发放防范化解非法集资宣传材料8000余份,发放纸杯、帆布包、抽纸、扇子、水杯等宣传品4000余份。
4.加强财政执法队伍建设。通过专题宣讲辅导会、业务培训、旁听庭审、“学习强国”等多种形式,开展常态学法用法活动,组织干部积极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学习活动以及财税体制改革、政府采购等业务培训,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学习。2024年以来,累计组织200余人次参加各类线上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目前,共计49人通过考试获得行政执法资格,有效推动财政系统干部增强法治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
二、存在问题
2024年,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距离市委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财政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财政法治的宣传力度还需要加强,宣传内容比较单一。
三、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5年,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推进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的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及时修订和完善以案释法、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等制度文件,健全法治理论学习机制,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工作。
(二)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继续深化财税法律法规和财政制度政策学习,增强干部履职履责能力,推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财政管理改革。继续组织干部职工完成行政执法的专业课考试,提高法治思维和执法水平。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学习民法典、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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