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地震局按照《石嘴山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对照重点工作要求,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依法执政水平为重点,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推进防震减灾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0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全面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一是抓自身,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个人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党内外监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防震减灾工作发展,化解矛盾,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依法办事。二是抓重点,统筹安排部署各项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优化办理流程,应用宁夏政务网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办理、不见面服务,为重点项目、工程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统筹推进本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科室,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积极开展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宣传工作,围绕“5.12”、“7.28”、“12.4”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宣传覆盖面。三是抓队伍,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择优选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四是抓学习,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法治宣传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范畴,抓住国家安全日、宪法日、保密法治宣传月等重点时段,扎实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学习,通过法治专题培训、知识测试、交流研讨等形式,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法治素养。
(二)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
1.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我局及时传达学习市委部署要求,制定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调整了局全面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局专项整治工作。同时,利用中心组学习会议、周例会及时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中央、区、市委有关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各科室对照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责,针对整治重点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切实在强化作风建设、提升服务质效上下功夫,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2.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管理制度。围绕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增强依法行政能力的目标要求,依据本行业现行政策法规,对照部门职责,印发了《石嘴山市地震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梳理了《石嘴山市地震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石嘴山市地震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等。结合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更新完善了办事指南25条,法律法规依据9条、市民咨询的常见问题20条。修订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等执法文书共44种,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活动。
(三)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1.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一是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经全面梳理,修订了《石嘴山市地震局行政权力清单》,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同时制定了行政权力事项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各类行政执法活动的步骤和环节,优化了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履职效能、方便群众办事。二是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人员资格清理。对照我局行政权力清单,认真对5项行政处罚事项的法律法规依据进行梳理,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和法定代表人重新进行了审核确认,将自查更新后的清单及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三是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了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顺利开展,结合防震减灾工作实际,制定了《石嘴山市地震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石嘴山市地震局随机抽查事件清单》,明确了抽查事项、抽查主体、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更新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在宁夏部门协调监管平台进行了公示。
2.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信息化建设,购置了照相机、摄像机,利用影像设备全程记录执法活动,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主动出示合法有效的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主动告知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向当事人讲明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申请回避等法定权利和依法配合执法等法定义务,并按规定出示有关执法文书。7月份开展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检查中,除用相机记录执法活动情况外,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现场在有关执法文书上签字确认,检查结束后及时通过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了检查结果。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核对确认了我局行政处罚、行政检查和其他类共7项行政权力的职权依据和行使内容。对照《石嘴山市地震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行)》,完善了《石嘴山市地震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从审核的具体执法决定项目、依据、提交部门、应提交的审核材料、审核重点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从源头上防范权力运行和行政执法风险,强化了行政执法监督。年内我局未发生行政处罚案件,暂无相应的行政执法行为,因此暂未涉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
(四)做好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
核实了2016年以来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情况14项,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50余项。检查了2009年以来新(扩)建项目抗震设防情况学校203项、医院21项。抽查了2020年新建的20个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推进工业园区地震安全小区划,为游泳馆等7个项目可研提供了场地地震安全要求和审查意见。
(五)开展执法人员持证资格审检
对照申领行政执法证的人员资格条件,对我局执法人员持有的行政执法证进行了逐一审检。我局现有8名执法人员,其中7人为履行防震减灾执法职责的在编在岗人员,1人因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调入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工作。以上8名执法人员均无不良违法执法记录,通过了20年度执法证件审验。
(六)落实防震减灾普法责任制
一是发挥主流媒体的引领作用。在石嘴山日报刊发专版1期,刊登“身边的地震知识”40期。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防震专栏和《今日·石嘴山》客户端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发送手机短信10万条,电台广播共120个时段,拓宽了宣传受众面。二是推进防震减灾宣传教育“七进”活动。通过机关、企事业单位公众号推送,公共场所电子屏展播等形式宣传1000余次,举办培训讲座和应急演练60余场,指导学校、商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30余次。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局党组高度重视公文制定和管理,规范了的公文办理发布流程,印发了《关于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细化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及时在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等载体公开。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清理、有效期制度等。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行政执法制度还需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有待健全。
二是落实“三项制度”还存在薄弱环节。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还需要细化规范有关文字和音像资料的记录、保管、归档方面的制度;行政执法决定公示方面,公示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限有待完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方面,缺乏熟悉防震减灾相关法律专业知识的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的范围、内容和程序有待进一步细化、明确。
三是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年龄结构老化,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依法治理的新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
1.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严格执法程序。根据行政执法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参考地震行业行政执法文书要求,完善我局统一适用的执法文书格式和电子信息格式,规范执法文书制作,明确执法案卷标准。
2.加大行政执法公示力度,畅通监督渠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要求,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3.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进一步落实审核主体、审核内容、细化审核程序,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守住法律底线。
4.强化行政执法教育培训,促进制度落实。把全面依法治理教育培训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全员理论学习范畴,强化教育培训成效,提高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石嘴山市地震局
2020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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