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文军机械加工厂铸造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公示
时间:2025-04-11 09:39 来源:石嘴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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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石嘴山高新区生态环境与规划建设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411—20254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52-2167802   传真电话:0952-2167820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南56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石嘴山市文军机械加工厂铸造生产线技术提升改造项目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石嘴山文军机械加工厂

宁夏绿源长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在石嘴山市文军机械加工厂现有厂区内进行技改,拆除原有铸造车间内生产线,保留原有清砂车间、碱锅车间及模型室;对原有碱锅车间进行扩建,并新建1台2t/h和1台3t/h中频炉消失模铸造生产线,新建1台抛丸机和1套砂处理系统,并配套建设除尘等环保设施。建成后,达到年产5000吨铸件的生产规模。

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92万元,占总投资的6.1%。

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有熔化工序产生的烟尘、浇注工序产生的烟尘和有机废气、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落砂及砂处理工序产生的粉尘。

项目熔化废气由密闭罩收集(收集效率95%)、浇注废气由微负压装置收集后经1台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40%)处理,新建抛丸机粉尘由密闭罩收集后(收集效率95%)+1台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均经DA004排气筒排放。落砂、砂处理粉尘经密闭罩(效率95%)收集,经布袋除尘器(效率99%)处理达标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现有抛丸机粉尘依托现有措施处理〔由密闭罩(效率95%)+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除尘效率99%)〕。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颗粒物排放浓度≤30mg/m3);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120mg/m3);苯乙烯排放速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苯乙烯排放速率≤12kg/h)。

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拉运至石嘴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噪声治理项目在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措施,噪声经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工程产生的噪声可以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措施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炉渣、废砂、废钢丸、废泡沫板材、废浇冒口、除尘灰等一般固废经综合利用或外售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20m2)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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