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公示
时间:2024-11-20 10:45 来源:石嘴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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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生态环境与规划建设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6日(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52-2167802   传真电话:0952-2167820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南56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建设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宁夏天兴立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06度22分17.153秒,北纬39度01分42.383秒。在现有厂区内新建甲类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占地面积648m2,火灾危险性为甲类;乙类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占地面积903m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为乙类。建筑高度均为5.8m,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

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为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项目,为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配套项目,其中铝粉采用吨袋储存,其他生产辅助材料采用桶装储存,且均采用加盖密封,因此本项目无废气产生。

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为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建设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噪声治理

    本项目位于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是生产辅助材料暂存库内风机,与厂区边界有一定距离,且项目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所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处置措施

本项目无固废产生。

环境风险措施:

1、加强储存环节的安全管理和检查,避免出现泄漏;2、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加强厂区消防检查和管理,在厂区按照消防要求设置灭火器材。3、要加强对各岗位员工进行风险意识、风险知识、安全技能、规章制度、应变能力等素质等各方面的培训和教育;4、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要求,严格执行相关风险控制措施;5、设置监控系统以及火灾报警系统;6、设置一套水喷淋装置;装置内设置两台风机,一用一备;7、配备各应急器材,在发生泄漏、火灾等事故时控制泄漏物和消防废水进入事故收集池;8、做好总图布置和建筑物安全防范措施;9、准备各项应急救援物资;10、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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