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改造项目(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生态环境与规划建设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公示期为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2167802 传真电话:0952-2167800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南566号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 日期 | 全本链接 |
1 |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国家重点实验室技术改造项目(二期) |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 | 宁夏蓝能安环科技有限公司 | 2024.5.24 | 环境影响报告表 (邮箱号:szsgxqhp@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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