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石嘴山高新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时间:2023-12-29 15:15 来源:石嘴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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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29日—2024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52-2167802   传真电话:0952-2167820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南56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埃肯铸造(中国)有限公司年产7200吨包芯线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江街11号

埃肯铸造(中国)有限公司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埃肯铸造(中国)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北侧新增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6度 18分20.326秒,北纬 38度56分48.566秒,总占地面积为3800.7m2项目建设2条包芯生产线,1条球化剂破碎生产线,设计规模为年生产7200吨包芯线。项目总投资16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占总投资的5.43%,主要用于施工期废气、废水、运营期废气、噪声的治理等。

一、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源为破碎工段、配料混合工段和包芯工段各产尘点,大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1、有组织废气

破碎生产线和2条包芯线分别设置1台湿式除尘器,共设置3台湿式除尘器;同时设置9台集气罩,分别布设在破碎生产线振动给料机投料口、包芯生产线混料机投料口和给料仓。工艺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湿式除尘器处理,最终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粉尘有组织排放浓度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6其他设施颗粒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整个生产工艺均在封闭车间内进行,各工序产生废气均经过有效收集,颗粒物无组织产生量较少,通过加强厂房通风等措施,排放浓度能够满足《铁合金工业污染排放标准》(GB28666-2012)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仅产生少量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由厂区污水总排口用泵送入餐厨垃圾厂外排废水管道后排入园区市政排水管网,最终统一排入石嘴山市第三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三、噪声治理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旋转筛、混料机等生产设备及风机等,其源强噪声等级在80dB(A)~9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安装隔音门窗、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四、固废处置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为除尘泥浆,除尘泥浆全部外委处置;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润滑油,产生后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内,交由石嘴山市运鑫工贸有限公司处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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