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4日石嘴山高新区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时间:2023-12-14 17:25 来源:石嘴山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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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委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214—202312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52-2167802   传真电话:0952-2167820

通讯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南566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石嘴山市大宗矿产品智慧供应链综合服务产业集聚区煤炭储备基地项目

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石嘴山市广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广源通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建设地点中心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06°16′23.133″、北纬38°54′52.316″项目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本次拟将原有16平面洗煤机改造为12平米数控洗煤机,对原有60万吨重介洗煤、年产50万立方米混凝土搅拌站、三台1350KVA电锻炉、年产30万吨型煤生产线等进行技术改造,建设封闭式厂房共计7.1m2,对环保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并配备了喷淋设施;在厂区入口处设置了洗车平台及洗轮机,配备沉淀池对洗车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对厂区裸露地面全部进行了硬化处理;建设了2座雨水收集池,分别位于洗煤车间旁及型煤车间旁;建设了扬尘噪音在线监控设备;建设电煅煤废气处理设施等环保设施及厂区厂貌改造。技改前后年产120万吨精洗煤;年产18000吨电煅无烟煤;年产30万吨型煤项目总投资为12083.53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13万元,占总投资的3.42%。主要用于运营期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项目工程组成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

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技改后废气主要为精洗煤生产废气(物料上料、堆存、转载、装卸、筛分粉尘)、电煅无烟煤生产(物料堆存、转载、装卸粉尘,上料粉尘,电煅废气及排料、破碎、筛分、包装粉尘)、型煤生产(物料上料、堆存、转载、装卸粉尘及烘干烟气),主要污染物有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

项目精洗生产物料上料、堆存、转载、装卸、筛分粉尘封闭厂房+雾化喷淋后无组织排放;电煅无烟煤生产物料堆存、转载、装卸粉尘封闭厂房+雾化喷淋后无组织排放;型煤生产物料堆存、转载、装卸粉尘封闭厂房+雾化喷淋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粉尘均可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煤炭工业无组织排放限值;电煅无烟煤生产上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电煅无烟煤生产排料、破碎、筛分、包装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通过1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排放均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型煤生产烘干废气经耐高温布袋除尘器+单碱法脱硫+SNCR脱硝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经处理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均可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979日)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

废水治理措施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新增洗煤废水、脱硫塔排水、车辆冲洗用水及新增生活污水。

项目新增洗煤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项目设置脱硫塔循环水池,脱硫塔排水经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车辆冲洗用水设置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经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管网,最终进入石嘴山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治理:本工程在设备选型时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隔声、减振措施,噪声经墙体阻隔、距离衰减,工程产生的噪声可以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处置措施生活垃圾由厂区垃圾桶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矸石收集后外售宁夏格瑞特环保有限公司(砖厂);煤泥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除尘器收尘灰收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脱硫塔沉淀池底泥全部作为建材外售;废润滑油集中分类收集至危废暂存点装置,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处置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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