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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产品需要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时间:2023-10-30 来源: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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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8日,国务院《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决定》进行调整,调整后继续实施许可证管理的产品由24类减少至10类,分别是建筑用钢筋、水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人民币鉴别仪、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电线电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化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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