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政策,现就上述问题做出解答。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部门。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办理市辖区城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办理大武口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办理工业园区内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惠农区审批服务管理局负责办理惠农区中心城区以外及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办理流程。
(一)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二)审查。审批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重点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是否符合详细规划、规划条件及国家、地方相关要求。涉及安全的要素为重点审查内容,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的强制性标准的,不予核发。对涉及文物保护、重要地块的建设工程以及地标性等重要建筑,审批部门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就建设方案征求各方面意见。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应符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分期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期建设内容应当包括相应的配套设施和绿地。
(三)公示。对涉及公共利益或者利害关系人权益的建设工程,应当将工程的基本情况、规划依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有关经济技术指标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四)批准决定。经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由审批部门作出准予规划许可决定。作出不予规划许可决定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五)依法公开。在符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由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审批部门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经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进行公开。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材料
(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二)项目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平台共享);
(三)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五)其他材料。
涉及以下特殊情况的,还需要提供以下补充材料:
1.涉及日照影响的,需要提供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日照分析报告。
2.涉及违法建设的,应提交违法处理相关材料。
3.涉及环境污染、安全防护、交通影响、历史文物等,需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意见。
五、其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采用全程网办,不需要提供纸质材料。市审批局提供全程帮办代办服务,有事可拨打0952-2688786咨询。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