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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阶段资助范围、对象及标准
时间:2023-12-05 来源:石嘴山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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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阶段资助

(一)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资助范围: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对象: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3.残疾学生4.农村低保家庭学生5.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800元

(二)普通高中助学金

资助范围: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对象:1.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2.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家庭)3.残疾家庭及残疾学生4.城乡低保家庭学生5.城乡特困救助供养学生。6.孤儿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8烈士子女等。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结合实际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咨询电话:0952-381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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