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发布的《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确定了我市行政区域内实行政府制定价格的商品和服务具体为以下13个种类:输配电;油气管道运输和燃气;供水;供热;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教育;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文化;保障性住房及物业服务;重要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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