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就业见习
政策内容:青年就业见习是指为提升青年就业能力,组织青年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的见习岗位进行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帮助青年提升职业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更好实现就业。
政策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青年就业见习管理办法(试行)》。
受众范围:见习对象为具有宁夏户籍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标准: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的基本生活补贴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现标准为每人每月2050元。见习(实习)期限3个月-12个月,期内为其购买额度为50万元的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对于见习期满6个月以上,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照实际缴费的2/3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与其参加就业见习期限一致,最长不超过1年。
执行期限:长期有效。
政策咨询电话:
石嘴山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952-2012792
大武口区就业创业服务局:0952-2010667
惠 农 区就业创业服务局:0952-3018766
平 罗 县就业创业服务局:0952-381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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