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宁B37222等55辆营运车辆 《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2026年4月24日,石嘴山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接到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抄告:2026年第一季度(1月—3月),全市共有257辆汽车行驶证被注销。支队通过运政管理系统对抄告的257辆汽车的信息逐一检索核查,核查出宁B37222等55辆汽车配发有《道路运输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之规定,车辆《行驶证》有效是配发《道路运输证》的前提条件。现依法对宁B37222等55辆汽车(其中惠农区11辆、大武口区25辆、平罗县19辆)的《道路运输证》予以公告注销,见附件。
请上述车辆所有人在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将《道路运输证》交回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交通运输分厅。逾期未交回的,证件自行作废。
咨询电话:0952-2033377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第1季度车辆行驶证已被注销拟注销营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登记表
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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