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审计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要求,市审计局结合工作实际,对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2025年第14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决定对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市审计局名义出台的《石嘴山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石党审办发〔2023〕10号)予以废止。上述文件自废止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2025年7月28日起施行。
石嘴山市审计局
2025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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