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3线滨河大道至沙湖段公路工程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等政策的规定,现将“省道303线滨河大道至沙湖段公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省道303线滨河大道至沙湖段公路工程。
2.建设地点:线路位于平罗县境内。
3.工程概况:省道303线滨河大道至沙湖段公路全长14.83公里,路线起点位于省道303线与滨河大道平面交叉向北1.7公里处,与沿黄公路(Y203)平面交叉后上跨第四排水沟,从通伏乡北侧通过,在玉礼面粉厂南与省道303衔接,沿旧路廊道向西跨越第五排水沟,穿越姚伏镇与国道109平面交叉,终点接京藏高速姚伏分离式立交东侧引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旧路进行改扩建,全线设置桥梁5座,涵洞62道,并设置完善的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及智能感知系统。
4.工期安排:项目计划2025年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工期18个月。
5.投资估算:项目估算总投资为2.05亿元,资金来源为普通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统筹解决。
二、公示内容
1.您是否知道该项目?通过什么渠道获得的?
2.您对本项目建设所持的态度;
3.本项目的建设对您的生活有无影响?
4.您对本项目建设规划选址、项目建设内容、征地拆迁问题、生态环境问题、公共安全问题、项目建设期间及运行期间可能存在的相关问题等方面的建议、意见及诉求。
三、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实施单位或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十个工作日内,实施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或报告编制单位提出。
四、项目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宁夏公路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电话:18695108586 联系人:张工
五、项目协作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市科技信息中心17楼
联系电话:15809522166 联系人:姚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信息
评价机构名称:宁夏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北京东路165号
联系电话:0951-2078889 联系人:孙工
传真:0951-2038889 邮 箱:13639517886@163.com
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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