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石嘴山市辖区内水源地、地表水及重点排污单位分包委托检测(二次)询价比价公告

来源: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01.30

按照自治区环境监测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监测站需对辖区内水源地开展全指标监测。因我站部分项目不具备监测能力,需进行分包委托检测。为确保2023年监测任务的顺利完成,现对我市辖区内水源地全分析分包检测开展询价比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检测机构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3年石嘴山市辖区内水源地、地表水及重点排污单位包委托检测(二次)

二、采购方式:询价比价

三、服务范围

1、根据我单位提供的分包检测项目清单,选定1家合格检测机构开展分包委托监测。

2每月进行常规监测,地表型水源地监测项目为氯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阿特拉津;地下型水源地监测项目为总α放射性和总β放射性,共计6项。

3每年一次全指标监测,其中需分包检测的项目有:地表型饮用水源地28项,地下型饮用水源地中46项。

4重点排污单位及生态功能区进行监测需分包检测的项目为烷基汞,以实际送样进行结算

5、生态湿地试点断面和农业面源断面开展监测,需分包检测的项目为硝酸盐、亚硝酸盐以实际送样进行结算

6、分析方法按现有有效的标准方法执行。

四、具体要求

1.必须是在区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物资、专业技术及专业人员。

2.投标方在询价比价时必须需提供以下纸质盖章材料并承诺上报材料的有效期及真实性。

1)提供报价单;

2)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提供涉及分包检测项目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4)提供参与监测工作的仪器设备一览表,及仪器设备照片,计量检定证书。

5)提供不少于2份已完成且覆盖本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并附监测报告及检测原始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方应提供的投标主体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询价比价活动。 

3.报价单的填报:

1)项目报价单: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提供报价单模板,投标单位按照报价单模板进行报价,为保障投标委托机构合理权益,请合理计算委托监测费用,低于工作成本带来的损失将由投标委托机构自行承担。

2)投标单位的资质认定,应尽量全部具备分包项目的能力;若部分项目不具备监测能力的情况下,具体在报价单中注明不具备能力的项目且无需对单价进行报价。

3)按照报价单表格中内容,准确填写本单位资质认定方法的检出限。若高于标准限值的,不在进行单价报价;若无标准限值的,无需填报检出限。

4)最短供货期:每月月初前7天内完成样品交接(每月最晚不得18日前提供监测报告正本及原始记录复印件,投标单位可按照本单位具体工作情况,确定最短供货期为接样后几天。

4.每月按照甲方的规定时间内,在石嘴山市生态环境监测站接收当月样品。

5.本项目采用评分细则进行现场打分,报价只采取一轮报价的方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130日至202323午(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进行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报名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606室,普聿,联系方式:180****5636

3、报名时需提供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询价比价响应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时间:202324上午10:00-12: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朝阳西街26号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五楼会议室。


附件1:关于2023年石嘴山市辖区内水源地、地表水及重点排污单位分包委托检测(二次)报价单

附件2:2023年石嘴山市辖区内水源地、地表水及重点排污单位分包委托检测(二次)项目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