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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 专解群众难办事

2023-03-27 14:52来源: 石嘴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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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近日,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制定印发了《关于优化市政务大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分别从工作目标、服务范围、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工作要求六个方面对优化“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工作进行全面安排。

《通知》旨在通过集中受理企业和群众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应受理未受理、应办成未办成等问题,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兜底”“暖心”服务,帮助群众把“不好办”“很难办”的事项办成、办好,推动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通知》进一步明确企业和群众可向市政务大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反映5类问题:企业和群众等各类主体线上或线下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受理、成功审批的问题,或者受理不及时、办理超时的问题;企业和群众多次到市政务服务大厅仍未办成的政务服务事项;企业和群众反映在政务大厅办事过程中遇到服务态度差、慢作为、不作为,以及“推诿扯皮、办事拖拉”等问题;区内其他市县(区)可以办理,石嘴山市尚不能办理的问题;企业和群众提出的其他涉及政务服务类的合理诉求。

同时,《通知》明确了市政务服务大厅“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在“受理、办理、办结、  回访、总结”等5个步骤的具体工作流程,以及受理人员、办理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

据了解,市政务服务大厅每个楼层均设置了“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并安排具体工作人员轮流值守。市政务服务大厅各进驻窗口是“办不成事”反映机制的责任主体,对“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发起的协调请求将及时响应、沟通、处理、回复。具体办理人员将在规定时限内认真办理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办不成事”,并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台账》《“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问题交办单》。对于简易问题,应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对于情况较复杂、解决难度较大的事项,应在3个至5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对于不能办理的事项,限定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企业群众回复,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记者 王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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