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
第411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石政函〔2022〕54号
A
公开发布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现就马海伦委员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环境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无障碍环境建设是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是残疾人、老年人等全体社会成员独立、平等、充分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并取得一定进展。
目前,石嘴山城区内大多数公交站台已进行了盲道铺装,盲人在公交站台附近可比较顺利地进入公交站台候车。每辆公交车上均设有语音播报,方便盲人乘车。现有公交枢纽站的建设已引入无障碍设计,2020年完成的公交枢纽总站已在场站内设置了无障碍坡道,以方便轮椅进出站台。由于我市公交车辆购置时间较早均为二级踏步车辆,在日常运营中公交车驾驶员会帮助将轮椅抬上公交车,以解决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乘车需求。
为更方便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出行,解决乘坐公交车最后一米的情况。今后,在公交车辆购置中,将督促公交运营企业购置低踏板车辆,做好车辆日常管理维护,加强现场温情服务,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出行提供更加便捷温馨的环境。
建设城市公交无障碍设施需多部门协作,下一步,将统筹城市规划、建设、交警、公交企业等部门和单位,在规划、新建城市公交基础设施时统一规划、设计、施工,推进我市城市公交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