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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3-20 09:39来源: 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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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以来,市审批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要求,落实“一规划两方案”、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以及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情况,依法规范行政审批,不断优化审批服务措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法治理论,牢固树立法治观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理论学习会、业务大讲堂、科室班后会的重点学习内容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不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2022年,先后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6次,交流研讨2次,专题讲座2次。

    2.全力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任务。一是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落实自治区“一规划两方案”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任务,局党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初制定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先后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6次,交流研讨2次,专题讲座2次,聚焦审批局职能职责,深入贯彻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各项审批业务有关法律法规。三是严格落实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审批监督投诉举报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答复等制度规定,规范审批流程、严格审批权限,把好审批工作法律、政策、程序关口,开展“政府开放日”活动,真正做到依法审批、依规办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四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党组会集体研究决策重大事项,2022年,坚持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召开党组会议29次、项目审批专题会议20次、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研究决策重大事项85项、行政审批事项102项,确保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五是强化行政执法水平,组建法制审核队伍,落实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开展了26件(次)法律服务,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保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共41名工作人员取得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89.13%2022年以来,我局未涉及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行政执法公示相关内容。六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对需征求意见的文件及时在单位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全年对8件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核,并对涉及市场主体活动的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未出台规范性文件。七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年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0件,严格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办理应诉案件0件,未出现败诉案件。

    3.多措并举强化普法宣传教育。将学法普法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印发了《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2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将普法与审批服务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线下普法宣传,组织审批局及政务大厅干部职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提升干部学习运用法律法规水平,并在大厅宣传栏摆放普法宣传资料,利用大厅电子屏播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标语内容,加强普法宣传阵地建设,营造浓厚普法氛围。积极开展线上普法宣传,开展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暨“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依托法治石嘴山微信公众号开展2022年度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利用政务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线上形式,发布各类普法有关内容,增强“线上”法治学习宣传的频度、热度,营造浓厚的网上普法氛围。

    (二)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担当责任意识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扎实履行第一责任职责,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接受上级党组织监督。带领局党组发挥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作用,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带头学法用法,严格依法行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带领全局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各项决策部署,依法优化审批服务措施,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便民利企水平。

    (三)持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实现法治政府建设有力突破

    1.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实现政务服务新突破。对标对表国家、自治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部署要求,落地实施“审管联动”一体化应用试点、石嘴山市政务服务信息化改造提升项目(二期),实现部分领域审批、监管、信用数据闭环运行,政务服务更加高效便捷。编制公布323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59项政务服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130项“零材料”办理事项清单和63项“一证(照)通办”事项清单,推行高频事项“证照免提交”,深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审批事项规范化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率先上线全区统一的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通健康码申诉、智能挪车业务,设立企业咨询求助投诉受理专席,高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11月份,政务大厅线上线下办件1199219件,接待进厅群众618713人次,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市民诉求337913件,办结率99.85%,回访满意率96.34%

    2.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跑出项目审批加速度。制定《石嘴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操作指引》,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链条标准化、规范化审批。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10项举措,推行施工图数字化审查,推广“中介超市”“多测合一”和“城建档案”电子化系统平台应用,上线“一码通”微信小程序,争取实施市政公用服务综合报装联办试点,持续提高项目审批效率,力促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达产。1-11月份高效审批各类项目184个。探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审批,成功实现“成交即发证、拿地即开工”。工改工作成绩得到自治区工改办高度肯定,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十项举措经验在全区推广,年内累计获批自治区工改奖励资金150万元。

    3.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积极对标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工作要求,推出服务企业开办十条“硬核”措施,完善企业开办标准流程,扩大简易注销范围,放宽住所登记条件,深化“政银合作”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零费用”、0.5日办结。1-11月份,全市新增市场主体户9469户。探索推行“一业一照一码”改革试点,实现餐饮、超市、小作坊等5个行业涉企证照“联办联用、一照示外”。调整优化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许可等48个事项的审批流程,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食品生产许可、药品、医疗器械许可等8类准入准营审批事项下放惠农分厅办理,有效解决群众办事往返跑的问题,最大限度方便企业群众办事。

    4.履行统筹牵头职责,打造营商环境新高地。充分发挥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牵头抓总职责,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提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出台14个方面80项改革举措,统筹牵头、压茬推进。率先在全区出台《石嘴山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办法》《石嘴山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企业咨询、求助、投诉工作办法(试行)》,开通12345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热线,对企业反映的问题迅速反馈、“接诉即办”。1-11月份,共受理企业咨询、求助、投诉等各类诉求113件,办结率100%,回访满意率96.46%。召开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议,面向企业分送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大礼包”,全覆盖开展营商环境综合督查、体验式暗访8次,下发督办函11份,召开协调会2次,推动解决企业反映问题20余件,全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我局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一定进展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形式要不断丰富,干部学法用法考核机制需进一步健全等。

    (一)干部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市审批局涉及划转的12个部门的业务,业务领域多、专业性强、法律法规多,个别干部职工对业务政策法律知识学的不深不透,学用结合不够紧密,依法行政观念仍显欠缺,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频次和方式方法仍然欠缺,对干部职工、企业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数据“烟囱式”运行制约服务提升。当前我市仅入驻市政务大厅部门就有47套审批系统,89.36%以上由国家部委或自治区部门建设,各系统间因隐私法、保密法、信息公开法等信息管理法规与数据开放之间缺乏有效衔接,还未实现互联互通,企业多头申报、工作人员二次录入的问题依然存在,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审批服务效率的提升。

    (三)受制于上位法规定简政放权不彻底。一些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资质、准营类职权事项可以取消、下放或改为备案,但目前保留的许可事项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致使一些改革创新举措推进受阻。

    三、2023年工作思路

    (一)持之以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丰富学习宣传形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一体推进依法治市、法治政府、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落实。

    (二)久久为功,强化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和督察反馈问题,全面自查梳理工作中的弱项短板,按照问题整改方案,加强督查整改力度,持续深化“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奖”成果,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提升法治建设工作水平。

    (三)数字赋能,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丰富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推进政务中心综合窗口全覆盖,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零材料”办理、“免证件”办理,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全程网办”。全面推行“审管联动”一体化应用,扩大跨区域和跨省通办范围,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项目,建设政务服务中介超市,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需求。加快推进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

    (四)协同联动,持续加快项目审批速度。积极推进宁夏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监管系统与宁夏建筑市场监管平台融合对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精准高效审批与监管。对15类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分类定制审批”;对简易低风险项目,实行“清单制+承诺制”审批;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项目豁免、调整事项,实行清单制管理。全面推进市政报装联办试点,实行网上办理、并联审批、联合勘验,实现市政报装“一站式”服务。探索推行简易审批事项“掌上办事”模式,逐步实现审批服务由线下向手机终端延伸。规范“网上中介超市”应用,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原则上全部取消线下中介服务方式。继续推广产业项目“标准地”审批,争取实现202310%的项目采取“标准地”供应的目标。

    (五)集约服务,持续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全面清理带有市场准入限制的显性和隐性壁垒,推动清单事项全部网上办理。持续深化“一业一照一码”改革,在首批5个行业改革的基础上,继续向14个行业扩展,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持续深化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企业从开办到注销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在市县(区)两级政务大厅建立“统一服务、统一时限、统一环节、统一场景、统一材料”全流程企业开办服务专区专窗,推动企业登记、税控、银行、社保、公积金等全流事项线上“打包”办理,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实施市场主体档案电子化管理项目,实现市场主体档案信息高度共享和高效利用。

    (六)统筹推进,不断提升营商环境建设水平。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强化市直部门、县区(园区)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指导,着力构建市、县(区)工作联动、业务协同的营商环境建设“共同体”。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放管服”改革最新部署要求,对标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推出更多便民利企的改革举措。强化2022年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应用,做好整改提升“后半篇文章”。压实营商环境投诉举报调查处理机制,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对损害营商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曝光,营造亲商安商良好氛围,推动全市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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