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023〕13号
申请人:王会林,男,回族,1974年4月3日出生,住石嘴山市惠农区礼和乡银河四队。
被申请人: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位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新区行政中心科技信息大楼7楼。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马建林,职务为该局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针对其作出的石工伤受字〔2022〕005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于2023年2月3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王会林向本机关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系王会林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本机关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