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财政预决算公开 > 政府决算 > 2020年

石嘴山市2020年财政总决算公开

2021-08-19 15:05来源: 石嘴山市财政局
打印

关于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

——2021730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刘  强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0年市本级决算草案,请予审

一、2020年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执行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力以赴组织收入,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根据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138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1.38%,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81599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909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及调入资金880万元,上年结余1761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26万元,收入总计813894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7313万元,为年度变动预算的97.48%,加上补助下级支出2532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8435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879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829万元,支出总计802048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1846万元,全部为专项结转,安排下年使用

2020中央、自治区共补助我市各类转移支付资金58159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3672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4871万元。

2020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3326万元,当年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26万元,主要用于债务付息支出,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0万元,年末余额1380万元。

2020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3200万元,实际支出3200万元,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消防救援保障、民兵训练基地维修改造等。

2020,全市到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8044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93000万元,再融资债券87446万元)较上年减少19433万元,减少9.72%偿还地方政府债务94767万元,较上年减少13417万元,减少12.40%2020年末,全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1254207万元,较上年增加85679万元,增长7.33%

2020年,市本级到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1805万元其中:新增债券26800万元再融资债券45005万元)较上年增加10505万元,增长17.14%偿还地方政府债48019万元,较上年增加20663万元,增长75.53%2020年末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27902万元,较上年增加23786万元,增长4.72%

2020年,全市化解隐性债务64677万元,其中,市本级累计化解隐性债务21703万元,已完成年度任务

(二)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经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由年初预算23000万元调整为12200万元,因收入调减及抗疫特别国债支出调增等因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由24557万元调整为39929万元。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18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43%,加上自治区转移支付收入37761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300万元,上年结余1925万元,基金收入总计5387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5600万元,为年度变动预算的89.16%,加上补助辖区支出12945万元,专项债务转贷支出800万元,基金支出总计49345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4527万元,结转下年安排使用。

(三)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0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3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1.56%,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全市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项目支出

(四)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2020年,市级保险基金收入123090万元,为年度预算的12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财政补贴收入、转移收入等66917万元,收入总计190007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72160万元,加上转移支出、其他支出17990万元,支出总计190150万元。收支相抵,上年结余7508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4938万元,主要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2020年,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收支预算执行良好,但是财政工作中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三保压力进一步加大;部分预算编制还不够细化,预算项目储备管理仍需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进入偿债高峰期,隐性债务化解任务依然艰巨;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不高,绩效管理主体责任需进一步压实等。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二、认真落实人大决议,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一)全力组织收入,确保财政平稳运行。2020年,在新冠疫情、减税降费政策加力提效等因素作用下,财政收支平衡困难加剧。各级财税部门在坚决落实中央、自治区减税降费的同时,紧盯收入目标,加强税收预测分析,充分调动执收部门积极性,综合运用稽查评估、打击骗税等措施,尽最大努力弥补因疫情影响导致的收入缺口。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增强财政保障能力。2020年,全市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2.82亿元,增长15.1%;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9.3亿元、抗疫特别国债4.31亿元。

(二)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兜牢民生底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非刚性、非急需等一般性支出10%清理盘活各类存量资金1.5亿元,腾出更多财力用于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2020年全市民生支出完成86.16亿元,增长9.4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较上年提高3.48个百分点。筹措资金1.42亿元,用于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筹措资金0.7亿元,为902家企业兑现稳岗就业补贴,惠及5.38名职工;筹措资金1.24亿元,用于互联网+教育、义务教育能力提升等项目,教学条件和教育质量不断改善提高;筹措资金0.89亿元,用于深化县域医共体、城市医联体试点等项目,医疗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筹措资金2.04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

(三)瞄准关键环节,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科学合理有序安排支出,坚持把“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放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予以足额保障,先后调度库款27.7亿元,支持辖区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第一时间拨付直达资金11.56亿元,确保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千方百计筹措资金,落实自治区“六保36条”“工业稳增长24”“财政21等各项纾困惠企政策措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对冲经济下行压力。统筹做好减税降费、深化增值税改革、疫情期间阶段性税收优惠等政策的宣传辅导,印发宣传手册5000余册,确保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应知尽知。2020年,全市化解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欠款2.14亿元;落实减税降费8.3亿元,其中:减税4.6亿元,降费3.7亿元;兑现疫情期间支持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政策0.46亿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聚焦重点发力,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围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目标任务,强化政策和资金保障力度。筹措扶贫资金1.77亿元,实施设施农业、扶贫车间等25个项目,新建扶贫车间8个,剩余158735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退出;筹措资金4.45亿元,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星海湖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全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项目,谋划水环境保护修复治理生态绿化及防风固沙等64个项目完成投资14.31亿元;坚决树牢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按照自治区八个一批要求,全市化解隐性债务6.47亿元,其中市本级化解2.17亿元偿还到期债务本息2.81亿元,惠农区、大武口区退出风险预警和提示地区,全市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五)突出创新驱动,支持转型高质量发展。筹措资金1.48亿元,落实“三去一降一补”任务,促进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等产业提档升级;筹措资金2.3亿元,用于支持智能制造、新材料等领域科技创新,助力新旧动能转换;筹措资金1.3亿元用于开发区整合优化、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筹措资金2.77亿元,用于现代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等,推动农业结构调整;筹措资金1.06亿元,加快推进服务业扩规提质,支持发展现代物流等新产业新经济新业态筹措资0.4亿元,用于“僵尸企业”清理处置、“散乱污”专项整治,淘汰落后过剩产能。

(六)持续深化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持续推动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等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善预算单位监督制约机制,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制定《石嘴山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库款保障的应急预案》《石嘴山市财政局对辖区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管理暂行办法》《石嘴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石嘴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积极构建1+N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对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资金、扶贫资金等6个重点项目3.97亿元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对25个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激励部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一步,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诚恳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查意见,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