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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石嘴山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2017-09-05 00:00来源: 石嘴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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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支出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名词解释







石嘴山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部门决算信息公开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能是,依据双方当事人的仲裁协议,受理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受案范围包括:经济合同、房地产交易、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责任、消费者权益、建筑安装工程、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期货、证券等方面发生的争议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石嘴山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为财政全额供给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截止2016年12月31日,石嘴山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共有编制人数5名,聘用人员3名,其中在编人员4名,分别为享受副处级干部待遇1名、主任科员1名、副科级干部1名、科员1名。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支出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904314元,支出总计1904314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了8700.96元,减少0.04%、支出总计减少8700.96元,减少0.04%。

市仲裁办收支情况与当年案件受理数量、案件标的额大小、案件的难易程度有直接关系,并从收入中向仲裁员发放仲裁员办理仲裁案件的报酬以及维护市仲裁办的正常办公。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195136.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1195136.87元,占100%;事业收入0元,占0%;经营收入0元,占0%;其他收入0元,占0%。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609418.96元,其中:基本支出1516909.96元,占94.25%;项目支出92509元,占5.75%;经营支出0元,占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904314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700.96元,下降0.04%。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88191.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84353.69元,增长31.92%。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88191.52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40972.92元,占84.4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307.16元,占4.43%;住房保障(类)支出43187.64元,占2.7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476.8元,占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738元,占1%;其他支出92509元,占5.82%。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87359元,支出决算为1588191.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0.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当年的仲裁案件存在未知数,支出数与案件的多少、案件复杂程度、案件的争议标的有直接关系;二是因办公设备老化,购买部分办公设备及办公软件。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5682.52元,其中:人员经费782646.11元,公用经费713036.41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76345.11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84333.11元,增长47.02%,主要原因是单位在编工资进行调整,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方面的支出;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8624.47元,增长3.34%。


    (2)商品和服务支出429007.41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400192.41元,增长1389%,主要原因是仲裁案件涉及到为仲裁员发放仲裁员办理案件报酬、仲裁业务的宣传、案件日常处理等费用,在预算中未将其预算在内,故与预算金额差距较大;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15176.78元,降低3.42%。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6301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74769元,增长554%,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工资调整导致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购房补贴调整所致;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02056元,增长97.9%。


    (4)其他资本性支出284029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284029元,主要原因是未在预算中;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186341元,增长190.75%,主要原因为购买仲裁案件网上办理软件费用较大。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0127.54元,支出决算为30127.54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109.54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108元,完成预算的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6604.84元,下降3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元,下降(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321.84元,下降50.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3元,下降1.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2016年中旬,我单位唯一一辆公务用车参加车改,车改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16109.54元,占53.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108元,占46.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09.54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109.54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加油等。公务车辆购置0辆、保有0辆。2016年,我单位唯一车辆参加公车改革,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108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108元,主要用于涉及信访案件当事人开庭加班、仲裁员开庭加班、银川仲裁委员会调研交流、吴忠仲裁委员会、中卫仲裁委员会考察学习、司法鉴定工作餐等。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4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277人。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036.41元,比2015年增加171164.22元,增长31.59%。主要原因是:购买仲裁案件网上办理软件。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采购仲裁案件网上办理软件,价值260000元,2016年预付234000元,占总价款的90%,剩余10%2017年支付。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位于石嘴山市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六楼,房屋产权归石嘴山市总工会所有;2016年中旬我单位车辆参加公车改革,改革后我单位无公务用车。2016年度市仲裁办资产总计1192841.05元,负债总计207588.01元,净资产总计985253.04元。负债主要是由于社保(包括养老、医疗、职业年金等)应付未付、及仲裁员办理案件的部分报酬未付等原因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共涉及预算资金95209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在2016年财政拨款决算中,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提升、更换老旧办公设备方面的费用增加以及购买软件的费用。


    四、名词解释


    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指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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